第6节(2 / 2)

gu903();“小哥,我这一叠纸确实是不贵,才五十文一叠,两叠也才一百文,墨也不算贵,给你富裕点拿了两块,也才两百文,毛笔二十文,看你买的多再送你一支有些破损的毛笔,算两支,但是砚台贵啊!这东西买一块有的人能用一辈子,好一点的砚台都要几两,差不多的读书人家用的砚台,说不定还要几十两,我给你拿的已经是最便宜的了。”店老板决口不提一般请读书人写春联都是用读书人自己砚台。

沈凌也没打算请人,如果他以后要写字的话,砚台确实是必须有一个的,而且春联简直暴利,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按照十文钱算的话也不过就是一百副对联,两叠纸写完,他怎么着都能赚一笔,只是赚的不多了。

沈凌想了想,“好吧!老板,那你再送我一些红纸吧!”

“得了。”杂货铺老板眉开眼笑,“我这里还有几叠沾了水的,仔细裁一裁还能用,便宜点十文钱一叠你要么?”

“先看一下。”要是毁的多他当然不能要。

店老板将沾了水的红纸拿出来放在柜台,沈凌看了一下,确实是损毁了不少,而且有些地方颜色散开还发皱了,而且面积不小,损毁了将近一半,“十文钱两叠,我全要了。”

店老板刚想搞价,就听到沈凌说他全要了,想到自己积攒了数十叠,这种东西就只能给读书人用的,哪个读书人见到给润笔费的人拿了一叠损坏的红纸过去,不恼怒生气的,所以他的红纸也一直没有出手,有人要就不错了,而且,今天只算这一个客人,基本上在他这里花了就有一两多银子,已经是大赚了,白送这些废了的红纸都是可以的。

想到这里,店老板点点头,“成,一共十一叠损坏的红纸,你给六十文吧!也别五文了。”

“成。”沈凌点点头。

韩实晕乎乎的将银子交出去,觉得心肝肺都纠结成一团,十两银子在他这里还没有暖热,他们这出了一趟门就花了将近三两银子,他这辈子还没有一下子花过这么多钱。

韩实可怜巴巴的看了眼沈凌,却不敢在外人面前说什么,怕落了他的面子,只能自己忍着,等到出了门韩实才迫不及待的道:“三弟肯定不会给我们写字的。”他以为沈凌是想求沈三写春联。

以前他就听说过,沈家虽然会给人写春联,但那也是给亲戚朋友,而且是不要钱的,最多就是收下亲戚朋友送的几个鸡蛋或者白菜萝卜之类的谢礼,不算做生意,沈家对名声看的极重,绝不会同意沈三去做这样的事情的。

沈凌翻了个白眼,“谁说我要去找沈三了?我要去找他拿一叠裁好的损毁的红纸去就行了,而且保证他不会好好的给我写完,最多写个十几副,我能去找他吗?”沈凌不了解沈家的行事作风,但是他觉得沈三也不是会给他好好写字的人,那人,聪明是聪明,但是也有些冷漠,只是嘴上说的好听而已。

韩实顿了顿,默默的道:“那我们找谁写?”

“我自己写。”沈凌笑道:“我会写字。”

韩实瞪大眼睛,嘴巴微张,露出粉嫩的舌尖,沈凌忍不住伸手碰了碰韩实的嘴唇,才转过头去,怕自己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吓到小孩。韩实脸猛地爆红,快速的低下头,不敢再出声。

回到村子的时候,沈狗子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是自己回去了,还是被人发现抬了回去,沈凌是不怕的,他今天出去走了一圈,也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力气上的不妥,想来身体只是躺的久血液不通畅,今天活动了一下就好的差不多了。

而且,他跟沈狗子是同村,不到一定程度,是打不出人命来的,只要不玩命的打,沈狗子还真的不是他的对手,只是他还需要装病,所以才不能表现的很厉害而已。

另一边沈寡妇家,沈狗子躺在床上,嗓子沙哑的说不出话来,几个同样穿着破旧脏污的年轻人围在床边,神情悲愤。

“兄弟,你说,你这是怎么了?这是被谁给打了,你说出来兄弟们替你去报仇。”

沈狗子发不出声音,嗓子大喘气都觉得疼,只能拼命的用手指着沈凌家的方向,不断的用手语示意着什么。

“什么什么?慢点,兄弟我看不懂啊!你是说你是在那里被打的吗?我们知道啊!我们是问是谁打的你。”

沈狗子神情急躁,嘴不停的做着嘴型,试图发出声音。

“沈剩子?”

沈狗子拼命摇头。

“沈癞?”

沈狗子继续拼命摇头。

“那这样兄弟,这样,我们把能打你的人都一个个的报名字,如果是那个人你就点头。”

沈狗子连忙点头。

“好,那我们开始,先从我们村开始。陈二黑。”

摇头。

“陈承祖。”

继续摇头。

“陈大牛。”

再次摇头……

一个时辰过去了,提名字的人已经换了两个,沈寡妇家的桌子上也摆放了一排水碗,沈寡妇已经又去烧水了。沈狗子摇头已经摇到麻木,只是木木呆呆的等着他们念到沈二的名字。

“我说兄弟啊!到底是谁打得你啊!这邻村一百里的村庄我能说的人都说了,你告诉我到底是谁打的你啊!”众人也十分的不解,他们能提出来的都提了,怎么沈狗子就是没有反应呢?沈狗子一脸悲愤,请不要随便减掉人数好吗?沈二虽然是个病人,但是当年也是身强体健的一条好汉啊!

“要是狗子哥会写字就好了。”有人喃喃道。

然而沈狗子并不会写字,就算是他会写字,剩下的几个人也都不认识字啊!众人一阵沉默。

那边,沈凌两人回到家,将食物放在厨房,又换了被褥衣服,韩实开心的穿着新棉衣给沈凌看,这还是他第一次穿新衣服,以前都是穿他哥不要的。“好看么?”

“好看。”沈凌刚刚收拾完桌子,擦干净,抽空抬起头看了一眼,点点头。

韩实脸一红,扭捏的捏着衣服角,道:“那我去做饭。”

“嗯。”沈凌随意的点点头,也没有跟上去的意思。

沈凌先取出损毁的红纸,细细的量好尺寸之后,才小心翼翼的裁开,先是好的部分的红纸,再是损毁部分的,有些只是发皱,有些则是既晕色也发皱,第一种的还能勉强写几个福字或者四个字的小春联,发皱又掉色的只能凑合着写了,到时候大不了当做饶头给别人,一文钱也可以卖嘛!这世上穷人还很多的,只是掉色和发皱,想来应该有人不太介意。

沈凌细心的取出砚台放在桌面上,开始加水研磨。等韩实做好饭叫沈凌吃饭的时候,沈凌正在提笔写字,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纸面上,表情严谨认真,一手握住毛笔,动作行云流水,写出的字力透纸背,遒劲自然。

韩实虽然看不太懂,但是站在门口也渐渐的有些呆,总觉得沈凌特别特别的厉害,也特别特别的好看,写出的字都比其他人的漂亮,这么厉害的人,是他的丈夫吗?韩实有种不真切的感觉,脸一点点的温热起来,目光无法移开分毫。

作者有话要说:(沈狗子:不好意思兄弟们,我给你们丢脸了,我是被一个病的起不来的人给打趴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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