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推进器的技术在当时确实是非常先进的技术,可是这个技术除了德国人之外,还没有人尝试过把它用在军事领域上。
那个时候的超级新星是英国的喷气式发动机技术。
事实上,在当时的时代,喷气式发动机确实不比火箭推进器差,甚至还更强。
在二战时期,火箭推进器还无法实现载人飞行。而由火箭推进器制造出来的导弹,却可以被喷气式战斗机拦截。
所以至少在二战和更早的时期,喷气式发动机才是明星。
德国人弄出的导弹实战价值也不大,所以也就没有在意冯·布劳恩的去留。
除了德国人上当了之外,德国之所以把冯·布劳恩送到中华联邦,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德国有可以替代他的人选。
军迷们应该都知道,在二战时期德国有两款非常著名的导弹。
由冯·布劳恩带队研发出来的是V2,除了这个德国还有一个V1导弹。
看名字的话,这两款导弹似乎是一个系列的。
可它们两个其实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V1导弹是德国空军组织研发的一款使用液态燃料的导弹。
V1和V2一个是空军搞出来的,一个是陆军搞出来的,两个家伙连爹妈都不是一对爹妈所以自然没有关系。
看它们两个的外形就能看得出来,这两者之间完全采用的是不同的设计思路。
但是为什么两者的名字那么像呢?这还是当时的德国****戈培尔的锅,当时的德国火箭弹是由戈培尔来命名的。
V指的是德文的Vergeltungswaffewaffe(复仇武器)一词缩写,用这个名字命名意味着德国要用这种新兵器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雪耻,并向战胜国复仇。
看得出来,当时的德国人对导弹这种武器的期望非常高。
然而,在这个时空,当德国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资源到海军上,德国人就必须在两款导弹之中做一个取舍。
那么谁有这个资格和权力去决定两款导弹的未来呢?当然就只有希特勒啊!
那个时期的希特勒正处在他个人能力的巅峰期之中,但是他毕竟不是一个军工专家。
他判断两款导弹到底哪一个更有前途的时候,用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看外形。
V1导弹看起来就像是一架飞机一样,这无疑更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飞行器的形象。
于是......冯·布劳恩的导弹因为“颜值”不符合希特勒的要求,所以遗憾落败。
当然了,希特勒也没有这么武断。看这两款导弹的编号就知道了,虽然空军的V-1导弹起步更晚,但是技术成熟的更快。
两种导弹虽然都是在1942年研发成功,但是V-2毕竟还是输了。
如果换成另一个人,面前有两款导弹,研发的进度差不多,可是其中一款才投入研发没多久,另一款已经砸进去不少钱了。
而那个后起之秀的颜值还更符合他心目中所幻想的那个形象,他八成也会做出和希特勒一样的选择。
可是陈启民不会啊!
陈启民知道,V2导弹其实是比V1更加成熟和成功的一款导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