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1 / 2)

说完,阮妈赶紧把她从小馆带来的葡萄藤插进土里,希望还能活。

还别说,阮软是真有心想设计,只不过,她现在还有其他重要的事。

红烧肉得推上日程了。

人跟其他动物一样,天一冷,就想吃一些脂肪含量高的。

大块的红烧肉刚好满足大家的需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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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三更

三分肥七分瘦的条子肉,先把肉皮在热锅里擦一下,这样可以去除猪毛跟猪皮表面的异味,然后准备一盆水,用刀刮有些烧黄的猪皮,去掉上面的脏东西。

紧接着开始改刀,阮软把五花肉切成正方形的块状,冷水下锅放入姜片焯水,撇去浮沫,把五花肉拿出来用清水洗干净。

她这次特意用了一个大锅,五花肉要炖,用大锅更方便,一次也能做很多份。

热锅凉油,加点冰糖炒糖色,五花肉一定要上色,阮软瞧见糖开始冒气泡,就把焯好水的五花肉放进锅里翻炒上色。

等每块五花肉都有了漂亮的焦糖色,她才放入八角桂皮香叶等大料,此刻五花肉被油炸出了很多油,阮软趁机加入酱油生抽,炒出酱香味,五花肉的香味越来越浓郁,阮软加入温开水没过五花肉。

随后盖上锅盖炖,可五花肉的香气并没有因为锅盖被盖上,就停止扩散。

香味飘到巷子好多户家里,勾起了每个人肚子里的馋虫,有的赶紧拿着饭盒过来占位置,打包带回家吃。

天一冷,外面还有排队的人,阮软也不忍心,索性推崇他们干脆外带,实在是不方便外带的,在坐堂吃。

五花肉炖得炖一个小时,阮软又把事先煮好剥了壳的鸡蛋顺着锅边放进去,这时再加入盐调味,“盐一定不要放的太早,放太早肉不容易烂。”

孙绍元在一旁记得牢牢的,天一冷,孙老太太担心孙老爷子出去做酒席不安全,索性就不让他出去了,孙绍元也就顺理成章在软软这里学手艺。

软软给他开的一个月100块的工资,毕竟,他不仅要帮忙改刀,还要当服务生,孙绍元起先不想要,他觉得在软软这儿能学到不少东西,干的还开心,但软软坚持,小姑也坚持。

他这才知道,不光是她,小姑也每个月都有100块的工资。

三餐都不花钱,小姑对他又好,他这钱完全就没地儿花,干脆也学着软软开了个户头,把钱存起来,以后也能做点啥小生意。

“放红烧肉的碗,最好选这种深口的,圆润的,这样摆盘才漂亮!”

见收汁收的差不多了,阮软开始盛五花肉,白色的圆碗,红烧肉叠块的方式落在上面,一盘子里大概有4块红烧肉,但因为阮软切的四四方方的,又大块,看着十分有份量。

“那鸡蛋呢?”

“红烧肉2.5一份,鸡蛋就1毛5一个。”

孙绍元瞅着可以进客了,连忙让排队的人进来。

阮软的锅就摆在厨房外面,底下一个煤炉子持续保温,进来的人一眼就瞅见那漂亮的红烧肉。

这次跟之前排队的方式不一样,进来得先到阮软这里,打菜,旁边孙绍元收钱,阮妈负责打饭。

“一份红烧肉,两个鸡蛋,再来一份米饭。”

孙绍元算好了账,“2块8!”

“能不能给我米饭上浇点汤汁,这汤汁瞅着太香了,拌饭一定好吃!”

阮软给他的五花肉上多淋点汤汁,“一会儿你自己看着浇,行不!”

“行行行!”拿到饭的人赶紧找位置坐。

拿着饭盒弄外带的,装好了肉赶紧盖上盖子,生怕热气冒出去,回家没那么香了。

红烧肉用筷子一戳,直冒油,咬上一口,脂肪的香味瞬间能让人失去理智,实在是太香了。

外焦里嫩,肥而不腻,丝毫没有一点柴的口感,酱红色的色泽,在头顶灯光的照射下,闪着点点星光,红润的色泽简直太诱人,令人食指大动。

各个都吃的嘴上油光闪闪,抬起头来,看到对方的狼狈样,谁也不笑话谁,毕竟这红烧肉实在是太香了。

随后再夹起卤鸡蛋咬一口,鸡蛋在五花肉的汤汁里浸着,裹上了肉香,咬一口,鸡蛋的香气夹杂着肉香,简直令人回味无穷。

有人甚至在感慨,这到底是什么神仙饭馆,为什么做出来的红烧肉这么好吃。

国营饭馆的红烧肉已经成为他们的过去,阮家小馆的红烧肉才是现在和将来!

吃了红烧肉跟卤鸡蛋,有人开始对米饭跃跃欲试。

把颗粒饱满的米饭上浇一点红烧肉的汤汁,米饭里全是肉的香气,一口下肚,全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舒服的张开了,天冷了,谁能抵抗的了脂肪的诱惑。

尤其还是这么一大块,色泽红润,闪着油光,口□□汁的红烧肉。

阮家小馆的红烧肉瞬间成为了连城市各大饕餮的必吃榜第一名。

慕名而来的人更多了,小馆生意爆火,排队的人都排到了公交车站,一度把阮软弄的没了下午休息的时间。

不仅市民群众喜欢,在市政府开会的间隙,大家也说上了这阮家小馆。

阮家小馆作为连城市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风靡整个连城市的个体户餐馆,这种现象是前所未有的,引起了市政府强烈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