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这个主意特别棒,都先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有的人不会写字,就让旁边的人帮自己写。
总之,大家都想沾沾喜气。
一大早沈康来阮家小馆吃早饭,吃完了他就得出去找新闻,眼瞧着门口处很多人都弯腰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
他一打听,原来是要给小老板的老师联名送祝福。
这,不就是好新闻吗?
一来,这种祝贺方式很有趣,新闻选题肯定会过;
二来,彰显了他们连城市人民的热情,这特别符合连城日报的性质;
三来,也能趁机再宣传一下阮家小馆,这主意,不用说肯定是小老板想的,小老板现在也算是连城市有些小名气的人,她都带头尊敬师长了,其他学生看到了,一定会好好学习这种精神。
最最最重要的,他要是顺便再报道下小老板老师婚宴的情况,那这次二分之一版面,又到手了。
沈康高兴地不得了,明明刚才还在想,今天找什么选题,现在得来全不费工夫,阮家小馆还真是他的福气之地。
轮到他时,他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跟孙红梅说了声,自己能不能拍照,到时候登报。
孙红梅觉得这是个好事,同意了,大家一听要登报,原本就想着要好好写字,这下更认真了。
沈康去端羊肉粉时,顺便跟阮软提了下这事。
“我可以允许你拍照,但是能不能登报纸,等我老师来了,你得问他,要尊重当事人!”
“对对对,我一会儿就问。”
阮软想着这样送也不太好看,他们要准备菜,也走不开,于是询问沈康一会儿有没有时间,帮忙去玻璃厂买块画框,把写满祝福的纸裱起来。
沈康吃了口粉,连连点头,“没问题,交给我!”
一吃完,沈康就抹了抹嘴,朝着玻璃厂去了。
季远排在队伍末端,依稀听见前面有人说字不好看,会不会糟蹋了整张红纸,可遇都遇到了,不送个祝福也不像话。
他昨天刚开完政府会议,空闲下来,今天调休一天,早上醒来,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吃阮家小馆的早饭。
临近年尾,再加上月末,简直忙的不可开交。
算起来,他有一个星期没来了。
季远心里有些期待看到那双明亮的眼眸,他抿了抿唇,随着排队的人,慢慢往前挪。
等他站在红纸前,上面已经密密麻麻签上了名字。
他瞧着最上面那一行,依旧工工整整的字体,视线变得柔和了。
“季局,你签在上面吧,软软后面都没人签,我让他们跟在后面,他们说不合适,刚好,你签在这儿,我们这一排就齐了!”
果然,第一排阮软的后面空了一格,后面的人许是看到右边空的太多,担心后面签的人没地方了,索性又在右边另一了一列。
季远接过钢笔,在阮软后面写下自己的名字。
钢笔字十分好看,后面的人瞧见了,有个胆大的,问他能不能帮忙写一下名字。
季远摇了摇头,淡笑道:“字好不好看,不重要,最主要的是心意!”
“你说的也没错,但我怕字太丑,把这么好的东西给毁了!”
“千人千面,就是不一样,才更有意思。”季远说完,把钢笔递给下一个人,转身走向厨房。
他站在窗口处,看着她一如既往的扎了个髻,似乎有些热,只穿了件毛衣开衫,淡黄色显得脸很白皙,再加上一直有水蒸气熏着,两颊处有些绯红。
“羊肉汤,还是羊肉粉?”
季远:“羊肉粉。”
阮软听到熟悉的声音,转过头,看向他。
他今天没穿橄榄绿,穿了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加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头发散落在额头处,多了几分随性。
阮软不禁挑了挑眉梢,还挺会搭配的!
“西服外套不错!”
季远笑了笑,“送祝福的主意很不错!”
阮软瞬间破防,眉眼弯弯地笑了。
“谢谢夸赞。”她递上汤碗。
季远眼底的笑意一直没下去,接过碗的时候,伸向碗底的手指不小心压到了她的手指,因为担心怕碗里的汤汁溅出来,会烫着她,季远没有立马移开手,而是有些严肃地轻声叮嘱。
“你不要动。”
说着,他用另一只手轻轻加力,接过了碗。
“没烫着吧?”
他关切地问道。
阮软张开五指,给他看,“没呢,你快去吃吧!”
季远看到窗台比一个手掌还宽,于是建议道:“你把碗放在窗台上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