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回去之后,我爸妈都在呢,我要是经常打电话,他们会怀疑我在谈恋爱的。”
“你不就是在谈恋爱吗?”那边的声音有些故作惊讶,就像滑稽戏里面的丑角一样,听着有些搞笑。
“是是是,但是在家长面前要收敛的。”这个岳芃呀,整天宣誓主权,他不累吗?
“要是咱们长大了就好了。”岳芃的声音突然有些忧郁。
“呵,就算咱们长大了,咱们两个男的,说实话吧,不被理解和祝福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一为本来不想在这么良好的氛围里面说出这句话,但是话到嘴边,不知道怎么就自己说出口了,说出口之后,一为暗自后悔,但是这个世上却没有后悔药。
那边却没有他想象中的冷场,而是马上接了一句,一句很惊喜的话,“原来,原来你也一直在考虑咱们的未来呀!”
一为虽然看不到对方的脸,但是他几乎可以想象出对面的那个人,嘴角会勾起来,露出白的可以去代言牙膏广告的牙齿,然后平时一双有些上挑的眼睛会因为开心地笑了而变成有些往下弯地月牙。
岳芃的乐观积极感染了一为,好像他一直在担忧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事情。
“是呀,我一直在考虑咱们的未来,想着要养你这个好吃懒做的183大高个儿要花多少钱。”
“我可好养活了。“岳芃那边嘻嘻哈哈地说,“每天给我下面吃就行了。”
一为一听这句话,并没有反应过来对方在说黄段子,只是很疑惑地问,“你不是不喜欢吃面条吗?平时咱们吃砂锅的时候,你吃的是呀。”
电话那边贱兮兮地笑了起来,“下面有牛奶。”
一为轰地一下,脸都红了起来,“我家到了,先挂了。”
挂断电话后,看着电话界面上的岳同学的备注,想着,等把妹妹给安顿好了,是时候改个备注了。
一为进门的时候,王丽莎正在楼下等着呢,一看到他,就说,“你这个孩子,帮你妹妹穿的那么多,你自己呢,看你脸都冻红了。我上面的化妆品里面有乳液,你也别嫌弃娘气,去搓一些,不然到时候冻破皮了,就该你难受了。”
说完之后,又自顾自地说起来,“你们兄妹两个的皮肤,都像我,嫩的很,要是像你爸那样皮糙肉厚的,我也就懒得管你了。”说完还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又有些尴尬地放下了,似乎在儿子面前做出这么自恋的动作,让她有些不好意思。
“好。”一为把妹妹抱上去,头低低地在偷笑,他脸还真的没有那么嫩,那么嫩的小时候已经过去了很久了。只是在母亲的心中,孩子总是娇弱无比需要保护的。
☆、鸡飞狗跳
妹妹已经模模糊糊地睡着了,一为把人放在了厚厚的被子上面,然后把外面的的大的厚的衣服给她脱掉,然后伸手进去她的后背里面摸摸看有没有流很多汗。要是汗湿了衣服,就得赶紧换掉。
养个孩子有多不容易,一为上辈子是没有体验过,不过对妹妹,他是最上心不过了,一些细节他都会注意的特别清楚。
王丽莎经常和程河西说,“你这个当爹的,一点都比不上,小心以后一心就和她哥哥干了,不孝敬你了。”
“一为孝敬我,一心孝敬她哥,没什么大问题!”以前的程河西是一个很严肃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故意苦着脸的。一方面,的确程河西想着一张刚正不阿的脸,但是因为人太瘦了,撑不起这张脸,就显得苦相,另外一方面,他的确是生活压力特别大,还一直郁郁不得志,所以整个人,就显得有些低气压。
不过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他升职了,虽然比起很多同龄人来说,他现在的发展是不够看的,但是他个人是很满意的;他的儿子学习成绩好,还自己能编程赚钱,哪个人有他这种福气?他的妻子现在变得年轻时尚漂亮还给他生了一个小女儿,这些变化,都让程河西脸上的笑容变得多起来,最关键的是,他吃胖了,他本来就不矮,胖了之后,整个人气势就上来了。
自信开朗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现在的程河西,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有些佝偻的中年男人,他可以谈笑风生,可以指点江山,虽然他的江山可能就是几个村里的小学,但这都让他的生活充满乐趣。
所以,现在的程河西才会说出这样的话,要是放在以前,王丽莎要是说出一样地话,他估计就会哼哼唧唧的甩手就走,顶多留在一句,“我自己有退休金,不用他们来孝顺!”
一为很喜欢他父亲这样的变化,谁都不知道他心里面有多害怕,害怕他的父亲像上辈子一样,只能待在轮椅上,终日长叹短嘘。
妹妹的衣服并没有湿,这样最好,不用来回折腾,一为给妹妹盖上被子,轻轻地拍着床沿,最嘴里面哼着摇篮曲,等妹妹彻底睡踏实了,他才停下来。
这个时候王丽莎上楼来,“快递放哪里了?”
“书包里面呢。”一为把包递给王丽莎。
王丽莎开始拆快递,声音挺大的,一为赶紧制止她,“一心才睡着呢。”
“那我去厕所拆。”王丽莎无奈地摇摇头,他们家的那小丫头,就和一头小猪一样,睡着之后,除非自己想醒了,不然外面再吵,她都能睡。
可是吧,儿子的话还是要听的。王丽莎把快递拿到厕所,关上门,开始暴力拆快递,然后出来换了衣服,对一为说,“你章清阿姨,要一套纪梵希,我给她拿过去,你就待在家里面不要出去了。”
这个章清是王丽莎当图书管理员的时候的同事,人家和王丽莎不太一样,她们家条件好,就是不想干太复杂太累的工作,才来图书馆混日子的。
她和王丽莎关系好。要说起来,也是王丽莎虽然傻大姐傻大姐的,但挺会做人的,不然像章清的脾气其实是有点傲的人,看到王丽莎都会很热情地挽着她的手,叫“王姐”。
王丽莎做代购,一开始的生意都是章清帮她拉的。后来她的东西是真的不错,做出了口碑来,才没有那么依赖章清。
但是王丽莎这个人拎的清,对于帮过自己的人,那绝对是感恩。所以一般谁要是给她订个东西,他顶多就是快递直接寄过去,不会自己跑一趟的,但是章清,她就得亲自过去。
然后两个聊个天,吃个饭,拿口红反而变成了顺便的事情了。
“中午回来吃饭吗?”一为问。
“不回来了。”王丽莎想了想说。
“那三叔他们才回来,第一顿饭……”要是原生的一为,在这个年纪肯定不会去考虑这些问题,只会傻乎乎地和王丽莎说拜拜,然后让她帮他带点小吃,比如臭豆腐什么的回来。
但是现在的一为,那是人堆里面摸爬滚打过来的,虽然因为性格的问题,不能说是个人精,但是至少也能算得上是懂人情世故。
王丽莎这个人虽然也懂,但是她性格是那种大大咧咧的,不仔细,有很多时候得罪了人自己也不知道。
“那我赶回来吧,下次再过去多坐一会。”比起这些小叔子、大伯、大嫂一堆一堆的,她其实更喜欢和同事相处。有共同话题,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的利益牵扯,但是她既然是生活在这个环境中,自然就得去接受这些。
去找章清,还挺远的,要去搭公交,王丽莎除了那套口红,还去他们家的菜园子掐了一袋子应季的蔬菜,虽然看上去很不搭的样子,但是章清就是喜欢这种自己种的,不撒农药的农家菜。
王丽莎投其所好,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
现在才9点多,赶回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王丽莎也就放心地走了。
一为看着妹妹的睡脸,心里面柔软地就像棉花一样,他帮她把头发给稍微往后捋了捋,然后从他那堆书里面找到了一本生物练习册开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