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三章(2 / 2)

两辆自行车载着一家人往邻村赶去,秋收时节已过,十一前后正是果子成熟的季节,偶尔路过一片果园,上面的黄澄澄的柿子掩映在绿叶之间,说不出的好看。

一家人到的时候,小丫头雯雯挽着裤腿和袖子,正跳脚去够枝桠上的石榴。舅妈王云在一旁乐呵呵的看着,就是不肯帮忙,急得小丫头团团转。看到姑姑一家来了,她朝妈妈撇了撇嘴,转身跑过来抱起林建军的大腿。

“姑姑、姑父,雯雯要石榴。”

王云捡着裂口的摘下仨,递给若梅海峰一人一个,“你们总算来了,孩子们来吃石榴”

边说边把剩下的一个石榴举高,就是不让雯雯碰到。

“妈妈,要吃石榴,甜甜的石榴。”

“小狗腿子,刚才抱谁大腿呢?”

小丫头眼珠子一咕噜,跑过去抱住王云大腿,“妈妈最好了。”

把石榴递给女儿,王云继续说道,“娘今早五点就起来,特意杀了家里养的那只鸭,现在在炖老鸭汤。”

“娘也真是的,说多少次都不听。我们平时什么吃不到啊,那么大年纪了也不好好歇着,嫂子你可得好好说说她。”

说曹操曹操就到,崔姥姥一身青花衣,拿着烧火棍从厨房走了出来,“死丫头,你们有空做这个么。外面那些饭店里的东西,哪有家里的好,真材实料又干净,你不吃妞妞海峰和建军还吃呢。”

看到俩小的,老人家的态度立刻180度大转弯,笑着堆出了褶子,“海峰和妞妞也来了啊,姥姥给你们做了好多好吃的,全是你们最爱吃的。看海峰这瘦的,可得多补补。”

“娘你说什么呢,他都十岁了,再胖那多难看。”

“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多,海峰满打满算才九周岁,还是个小孩子,小孩子就该胖乎乎的。”

“娘,……”

崔荷跺了跺脚,走进厨房跟崔姥姥打嘴官司去了。没过多久,一家人上了饭桌,她朝若梅打了个成功的手势。若梅知道,姥姥答应教她了。

林建军和崔立华在说着厂子里的事,这边王云则打问着县城里的情况。

“真的那么好,雯雯后年也要上小学了。孩子爸,要不咱们也去城里上学?”

崔姥爷皱皱眉,“城里有什么好……”

“爹,家里有条件就让雯雯来城里吧。79年以后咱们国家发展的越来越快,早晚大家也会像外国一样,大多数人住在城市里的,早点去没坏处。”

崔姥爷平生最大的弱点就是他闺女,闺女的要求他向来没法拒绝。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林建军,当年他早就相看好了本村的一个富户,家里没有老人,小伙子人也踏实,嫁过去就等着享福。可崔荷就一门心思的认定了林建军,最后老子还是没拗过闺女。啪嗒啪嗒几滴眼泪下来,崔荷得偿所愿。

同崔姥爷一样,崔立华也是个妹控,妹妹说一句顶别人说一车轱辘。快速回忆下自家的银行存款,应该买得起县里的房子,无声的问道老爹:要不咱们就去?

这种搬迁的事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清楚的,崔姥爷拍板叫女婿留意下城里的房子,有合适的再说。不过能说出这句话,一家人也知道,这事儿基本是定下来了。闺女有个好的学习环境,王云心里高兴,对小姑子一家更加殷勤。

“来妞妞海峰,喝老鸭汤。你们姥姥用大锅炖了半天,可好喝了。”

“好好喝,妞妞最喜欢吃姥姥做的饭菜了。”

崔荷虎着脸,“妈做的你不喜欢?”

母上大人发话了,若梅赶紧转了风向,“妈妈是姥姥的女儿,厨艺是姥姥手把手教的,跟姥姥做的一个味道,妞妞都喜欢。”

“好吃,奶奶做的好吃。”

香喷喷的吃了一顿饭,稍微收拾下桌子,姥姥进了里屋。若梅和妈妈也过去帮忙,姥姥爬到炕上,站起来从大衣柜的最上层,搬下来一个箱子。沾着湿抹布擦了下表面的尘土,从抽屉里找出小巧的铜钥匙打开锁,拉开上层的丝绸,雕花箱子里面安静的放着一架古筝。

虽然箱子破旧,但古筝上的弦却还是光亮如初。姥姥布满老年斑,苍老如树皮的手如情人般的抚弄着琴弦,

“这还是我当年的嫁妆……”

咳咳,姥爷不自在的咳嗽了两声。看着押在箱子下面的那件大红旗袍,若梅心中浮现出了姥姥当年的样子。穿着大红旗袍弹着古筝少女,没有哪个少年会不心动吧。

“姥姥的琴,雯雯要弹琴。”

小孙女凑过来,打断了姥姥的回忆。慈祥的看着俩孙辈,“雯雯刚好你可以跟你妞妞姐姐一起学。”

“妞妞姐姐,我们一起学琴。”

妞妞牵起雯雯软软的小手,“好,我们一起跟姥姥学琴。”

学古筝的事就这么说定了,事不宜迟,舅妈和妈妈去刷碗,姥姥则是教她们基本功。经过除四旧,家里还真没很充足的条件。这时候姥姥充分发挥了她的主观能动性,没有支架她就把琴放在方桌上,然后搬来一个凳子,自己亲自坐下测试下高矮,然后弹了一段《渔舟唱晚》。

琴声飘到了外面,正在谈事的姥爷也陷入了回忆中。

“建军,你说咱们的面粉在广播上做广告?”

“前两天我看电视里有衬衣在做广告,那种衬衣在城里卖得很好。不过电视广告应该不便宜,而且这年头,农村有电视机的人家也不多。但是收音机家家都有、人人都听,我们是第一个在广播里做广告的面粉厂,大家肯定会图新鲜买一点尝尝。咱们面粉品质这么好,只要尝了肯定还会想买的。”

崔立华有着敏锐的商业天赋,听林建军这么说,他就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如果广告做好了的话,那效果肯定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好。

“爹,你看这主意咋样?”

“爹?”

两人抬头,崔立华扯了扯崔姥爷的衣裳。

“啊,原来是《渔舟唱晚》啊。”感叹完,崔姥爷回过头来,“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老爷子肯定有故事。不过长辈的事,小辈不好随意打听。林建军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末了问道,“爹你经商一辈子,懂得肯定比我们要多,你觉得这主意咋样?”

崔姥爷沉默几秒,然后拍案叫绝,“好主意,建军你想出来的?”

主意当然是自家闺女讲的,不过来前大家就商量好了,全当是他的主意。闺女身上的事太玄妙,虽然昨天下午体检身体倍儿棒,非但没有任何问题反而比同龄人要好一些。但一个七岁的孩子还是别太打眼了好,要是走漏了什么消息,被人逮起来各种研究,那他还不得心疼死。

“恩,我看着电视里广告的衬衣卖得好。爹你看我都买了一件,就因为那么个牌子,一件比普通衬衣贵二十块钱呢。”

“这的确是个好事,只是咱们有门路么?”

崔姥爷一张口,就提出了最实质性的问题。聪明人不止他们一家,全国那么多厂,为啥只有那一家做了广告?

这问题林建军早就想好了,“咱们先把这事定下来,剩下的问题我尽量去跑。能跑下来那是最好,跑不下来咱们面粉也是该怎么卖就怎么卖。”

这边三人达成了一致,里屋的若梅却是叫苦不迭。看着别人弹琴唱歌,轻轻松松又姿态高雅。轮到自己学了,她才体会到这有多苦,果然上辈子的家教就没认真教她。平素最好说的话姥姥,现在确是一反常态的板起脸。

“身子坐直了,挺胸收腹。注意你的腿,腿不要随意乱放。”

慈祥的崔姥姥,化身严肃的教导主任。

“弹古筝的第一堂课,就是练姿势。姿势摆正了气儿才顺,手放对了地方才能拨正琴弦。你们平时享福习惯了,要是觉得辛苦的话就跟我说,我不会难为你们。”

若梅心智早就不是七岁小孩了,这么点困难还难不倒她。雯雯倒是面有难色,可看妞妞姐姐一点都不喊累,她也硬撑着不说。

“既然决定要学了,那就要认认真真。”

“好的,姥姥。”

“好的,奶奶。”

若梅沉下心来,全心投入进去。这一学就到了晚饭时间,崔荷和王云心疼的抱起自家闺女。崔荷是亲闺女,说话向来无所顾忌。前几年老是回娘家借钱,她不好意思还会顾忌些。现在家中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她又恢复了出嫁前的状态。

“娘,妞妞还这么小,累不得的,万一长不高了那可怎么办?”

姥姥横了自家闺女一眼,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酒,“学艺哪有简单的,我师傅当年就说过: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这古筝其实不难,重在熟能生巧,想要学可得下一番功夫。”

药酒涂在腰间,热烘烘的舒服极了。这一下午,若梅和雯雯联系着坐姿和基础指法,竟是没感觉到时间漫长。

“妈,姥姥教的可好了,比老师们好多了。姥姥讲了一遍,我就听懂了。我不累,我要跟姥姥学。”

“雯雯也不累。”

俩孙女这么给面子,姥姥得瑟的朝自家闺女露出了个胜利的眼神,“好,姥姥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你们。”

简单的用过晚饭,本该跟着回去的若梅住了下来。国庆放假,下周一才开学,她可以趁机多学两天。崔荷反复叮嘱,不要太累了,两口子就带着海峰回去了。

三天的时间肯定练不出琴技来,但若梅还是感觉,自己学到了不少东西。毕竟是亲姥姥,教起来认真负责,而且琢磨着她的性子来。有很多以前不懂的地方,现在是一点就通。

所以她现在都怀疑,前世的音乐家教是糊弄人的吧,明明自己是个音乐小天才好不?虽然雯雯妹妹一个小时学会的东西,她要用三个小时,但姥姥还是夸她聪明了。一个周末下来,若梅就对古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可惜她还要上学,不能天天学,若梅本来还遗憾,但随着周一上学问题迎刃而解。原因无他,周鹏的妈妈不仅会钢琴等一大堆西洋乐器,同时还一通百通的精通各种民族乐器。听完后若梅感慨,高手果然在民间啊。

周阿姨对若梅的印象还不错,起因还是在周鹏身上。这个儿子自打会说话后,就对读书看报有着浓厚的兴趣,才八岁就带上了眼镜。她和孩子爸想了无数办法,甚至让他跟县城里最活泼好动的袁庞一起玩,都没扭过他的性子。但自从儿子升上一年级,换了同桌后,开始喜欢上了户外活动。

这下儿子长高了,性子活泼了,做妈妈的打心眼里高兴。所以每晚教古筝这点事,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反正教两个和教三个没什么差别。林建军和崔荷也是灵性的,买了各种礼品送了过去。这下,连带着海峰也一起去学小号了。

就这样,若梅周一周五晚上在周鹏家跟着周阿姨学弹古筝,周末回乡下跟着姥姥和雯雯一起学。而且抽空,她还要跟着爸爸一起研究当下的市场走势,以及如何想办法把广告做上。幸好一年级课程少,空闲时间多,不然她还真忙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说个bug:有妹子反应刘老爷子不是司令员,应该是司务长,这点是鱼丸写错了。

但今天下午一点左右,鱼丸应该还在加班,在这里先声明一声回头再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