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者胃液里提取到的毒品样本是根据检验,应该是死亡以前就已经在身体里面了,一般来判断,大部分法医都为认为死者是一个吸毒者,而且,死者的身体很明确表明,他之前有吸食过毒品。
如果,反过来想,死者不是自愿吸食毒品的呢,这种毒品有很强的致幻作用,也就是说,如果死者被人强行或者用欺骗的手段吸食如毒品,很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产生幻觉,将自己所知道的告诉给他毒品的人,或者向给他毒品的人胡言乱语。
一个人的胡言乱语往往与自己的经历和过去不顺心或者隐藏在心底多年的事情有关。
那么dna检测的结果就可以解释得通了,206房间内的神秘租客,就是布和的某一位直系亲属或者就是他的父亲。布和之所以会知道罗雀屋内藏有钱财的秘密,可能就来自与这位亲属。而他的这个亲属应该就是当年罗雀屋内逃走的案犯之一。
当年罗雀屋的秘密被这位亲属藏在心底很多年,可能他已经有了悔过之心,并且想要向警方坦白,但是却在无意之中让布和知道了这个秘密。所以布和引诱或者强迫他吸毒,然后在他吸毒之后套出所有的秘密。
既然是罗雀屋第一代房主的同谋,就一定知道罗雀屋里的机关,而且从元木槿告诉莫海右的事实中,可以知道罗雀屋事件中,布和在众人进入密室之前就脱离了大部队,有可能他是受不了惊吓一个人逃走了,但这种可能性太小了。
如果他是凶手或者凶手之一,那么在那个时间脱离众人,正好说明他就是罪犯,因为真正的罪犯怎么可能自己去进入自己设下的陷阱呢?
至于布和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这一条线还是要从边本颐那里入手,有很大可能就是从边本颐的某一个下线那里买到了。在这个城市,贩毒的可不会像小偷小摸的那么多。
然后,知道了秘密的布和马上就起了贪婪之心,那么他会怎么做呢?莫海右想来,像布和这样的人,首先想到的就应该是拉拢同伙,他不会一个人去犯罪,这种人只会让同伙卖命之后,在一个一个灭口。
莫海右对布和这个人可以说是非常厌恶,这不仅仅是来自于直觉,更重要的是他越是推理,感觉布和的疑点就越多。而且,凶杀案的手段如此残忍,这个凶手绝不会是个杀人的新手,他一定以前有过经验。
假设卫宝贵就是布和的帮凶,他们商定,卫宝贵利用自己的人脉和消息,去散布对罗意凡不利的信息,这里为什么会是罗意凡,也有两种可能:第一就是罗意凡是s市的名人,散步对他不利的消息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可能会轰动整个新闻媒体,这样一来,就可以掩盖掉他们这些小人物的行动。
第二,就像他们之前猜测的那样,罗意凡也是罗雀屋秘密的知情者,让他去承担一切,然后进入罗雀屋将他灭口,自己就可以逃脱。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反正他们盯上了罗意凡,所以卫宝贵才会与恽夜遥搭同一班飞机,并借机向他透露消息。
但是,卫宝贵并不完全信任布和,可能凭着他记者的敏锐直觉,卫宝贵甚至有些害怕布和,于是,为了以防万一,卫宝贵一下飞机就直奔雅顿大酒店,他知道在那里会发生凶杀案,不管他是否知道全部,反正,卫宝贵决定给警方留下一个关键性的证据,那样万一自己之后被布和灭口的话,也可以凭此来报仇。
而且,卫宝贵的老婆明显是先在雅顿酒店等待他的,卫宝贵为何做如此危险的事情还要带上老婆,只能说明他们夫妻是一条绳上的蚱蜢,都参与了犯罪。
留下证据最好的办法就是留下死者与杀人者之间的联系,垃圾桶上的那一处血迹之所以含有两个人的dna,很可能是卫宝贵在慌乱之中划破了自己的手造成的。
一进入酒店,卫宝贵机会想办法溜进了205号房间,卫宝贵不可能是从205房间大门进入的,因为布和犯罪之后一定会锁上房门,而且,莫海右强烈怀疑布和也不是从205号房间的房门进入室内犯罪的。
上面这一大堆的分析,都是在说明布和就是酒店凶杀案的主谋以及杀人犯,莫海右此刻可以很清晰地用灰色脑细胞看到这个人的行动轨迹,于是,他拿出手机,再次拨通了分局长的电话。
打过招呼之后,莫海右直接了当地说:“局长,我现在需要您帮我与总局联系两件事,第一件,务必查出我在酒店内发现的血迹中另一组与布和无关的dna到底是谁的?这个我可以提供一点参考,就是恽顾问之前在酒店遇到的记者卫宝贵,你们可以对比这个人查一下。第二,尽快调查出布和以前所有的经历,越详细越好,这个人现在的嫌疑非常大。具体我要等上山见到恽顾问和谢队长之后才能向您汇报。”
“好,小莫,我知道了,我会尽快与总局联系,你自己一定要小心!”局长说完,很快挂断了电话。
莫海右知道,现在分局的警力已经都分布到了这座山四周,所以要调查的话只能依靠总局,但是他不能越过分局长直接与总局联系,因为这个案件毕竟是平龙公安分局在全权追查,所以,有必要让分局长知道自己所有的调查方向。
第两百二十六章法医的危险之旅第五幕:酒店凶杀案推理二
挂断分局长电话之后的莫海右继续思考:
将以上所有的推理总和进酒店凶杀案未明了的那七个问题中,以布和为犯罪嫌疑人进行一次完整的推理。
第一个问题,206房间内的租客很有可能就是布和的亲人或者父亲,他之所以租了房子却不肯露面,就是因为想要私下与布和见面。
莫海右认为这个人应该是来劝导布和不要再犯罪的,但是他又想要保护布和,所以才会希望一切悄悄进行,不给布和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而一般会有这种心理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所以206房间的这个人是布和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莫海右没有猜错的话,那么布和可以算是极其残忍冷酷的恶毒之人了,根据莫海右之前的分析,布和的父亲可能是罗雀屋第一代主人的同谋,并且是熟悉罗雀屋的人,那么,布和能够利用毒品让自己的父亲向他吐露二十多年以前的秘密,并且将自己父亲列入被害者之列,这种人难道还不残忍吗?
第二个问题,当时判断被杀者是酒店经理的理由,现在看来,都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陷阱,莫海右认为布和总共在酒店凶杀案杀死了两个人,并非是他们之前看到的一个人,205房间内的死者很可能不是酒店经理,而是布和的父亲,而且被杀的理由也已经与之前大不相同了。
布和与自己的父亲一定是约好在雅顿酒店见面的,而且由父亲打电话订房间却不露面这一定也是事先父子两个约定好的。之所以选择雅顿酒店,因为雅顿酒店就在离罗雀屋最近的商业区内,而且比较显眼,人流量也比较多,所以布和选择了这里。
他可能不知道这里是贩毒的一个联络点,但是布和一定知道罗雀屋里面有贩毒份子的活动甚至是藏匿毒品,布和想利用贩毒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这一点从边本颐夫妇对罗雀屋事件的描述中也可以听出来。杀人者一直在引导他们发现罗雀屋内藏匿毒品的事实,将他们惊恐的视线转向那些贩毒份子。
那么在酒店中该如何转移视线呢?
首先,让警方知道死者是一个吸毒的人这是必须的,不然警方不可能朝凶手需要的方向判断。但是,也不能直接将吸毒的事实呈现在警方面前,那样一点毒品的因素被排除,自己就有被查出来的危险。
因此,布和想出了一个连环套的方法,就是利用他的另一个同伙和临时雇佣来的扮演假酒店经理的那个人。自己另一个同伙设一个局,把本来就以替人做犯罪勾当赚钱的假酒店经理和真的酒店经理都套进来。
让警方在检验尸体之后发现自己在尸体身上动的那些手脚,识破假酒店经理的伪装身份。但是警方绝对不可能把这个人当做是杀人案的凶手,因为很快就能查出假酒店经理的背景身份,布和也绝对不可能是自己出面就雇佣他的。他如果是凶手的话,就绝不可能在一个即将被警方抓获的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
识破假酒店经理身份之后,警方很快就会发现死者是一个吸过毒的人,并且会从死者的胃部发现残留毒品,这当然是布和最希望看到的,然后警方就会在周边调查毒品的来源,根据现在警察的破案效率,很快就能将目光集中到罗雀屋的周边,因为能够在罗雀屋内藏匿毒品,而且随时取用的犯罪分子,他们的老窝离罗雀屋肯定不会太远。
对于贩毒这样的案件,警方一定会追查到底绝不手软,不用多长时间,警察们就会发现罗雀屋藏毒,同时也会一起发现罗雀屋内的连环凶杀案,这时候,所有的矛头当然会指向贩毒份子。
如果再加上罗雀屋有几个幸存者,他们也提供了自己发现罗雀屋内藏毒的证词,最后再利用替身将自己伪装成死者藏匿在连环凶杀案的死者之中的话,就可以将自己置身事外了。要那些毫不相识的贩毒分子去替他承担罪过,而自己拿着钱逍遥法外。
虽然莫海右并不认为这样就能逃脱警方追捕的视线,至少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识破,但是那些亡命的犯罪分子可不会这样认为,尤其是已经被金钱迷晕了头脑的贪婪者。
莫海右在这里之所以用另一个同伙的称呼方式,因为他确定,卫宝贵和出租房间给恽夜遥的酒店服务员一定都是布和的同伙。
被雇佣来扮演酒店经理的人并不是傻子,布和不会需要一个傻乎乎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来演戏,因为酒店经理这个角色可不能过早的曝露身份。不过利用一个有点脑筋的人是要担风险的,布和一定是给了那个人一大笔钱,这些钱从哪里来的,是否是赃款,现在还无法判断。
这里就涉及到了酒店凶杀案未明了的第三个问题,之前只提到过一次的出租房间给恽夜遥的神秘酒店服务员。莫海右认为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布和的第二个帮凶。从他的行为来看,比假的酒店经理要了解更多的事实。
他故意让恽夜遥租下204和205房间,应该就是为了让恽夜遥给布和当目击证人,他们不可能预料得到杀人之后,酒店里的情况会如何变化。所以必须有一个人在现场监视着,并随时随机应变。
当布和自己在杀人的时候,能够让这个同伙出现在外围替他掌控情况,就说明他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信任度,至少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同伙。
所以,这个人之后被布和灭口的可能性并不大,莫海右觉得他很可能是一起上了罗雀屋,就是罗雀屋那十三个人中的一员,但具体是谁,没有见到恽夜遥之前,他无法猜测。(莫海右并不知道罗雀屋还有两个隐藏人物,而且,从前文中我对租房的服务员的描述看来,他很有可能就是隐藏人物之一的程楚。)
布和与父亲约定好之后,就让自己的一个同伙假意招工进入酒店当服务员,因为现在的酒店,尤其是私人酒店,人员去留非常的频繁,很多服务员干不满一年就要离开,所以大部分酒店随时随地都在招工之中。
等这个人安排好之后,就是酒店经理的掉包了,布和可能在酒店周围观察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寻找合适的目标。选择酒店经理的原因应该是他也是一个外地人,而且交友非常广泛,甚至大多是一些狐朋狗友,或者社会上的人认识的比较多,比较容易转移警方的视线。被害人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是孤身一人在这座城市里打拼,这一点,雅顿酒店的经理也可以满足。孤身一人的话,就不会有人会因为他的失踪而太早报警。
布和在精心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或者他可能主动与酒店经理搭讪,大致了解这个人之后,再混一点脸熟,就可以毫不费力的将他引出酒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