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嘚瑟过头(2 / 2)

“我热爱篮球,希望能够在篮球场上一直活跃下去。”马克与黄濑凉太并肩走在路边。洛杉矶虽然靠海但是常年少雨,街道边有着整个城市都随处可见的高大的棕榈树,直入云霄。高温下,柏油马路散发的气味和棕榈树叶的清新混合在一起,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我知道,有个目标并且为之奋斗,这是件好事。”黄濑凉太有些羡慕马克,他有着极好的身体素质和成长环境,并且愿意为自己的梦想付出一切。很会打篮球和专业打篮球是两码事,中学时代篮球打得好和长大后进入NBA打球更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马克听到好友的话却有些迟疑地问:“你不打算和我一起吗?”

在TH校队,马克打的得分后卫,黄濑凉太打的小前锋,同一批入选校队、同一场比赛第一次首发,两个人的配合默契远超其他的队友,马克已经习惯和自己灿金色头发的好友绑定打球了。

“我也有想要做的事情。”黄濑凉太耸耸肩,“我的确很喜欢篮球,但是马克,我有更想要做的事情。”

文森特的兴趣是做一个建筑设计师,而黄濑凉太想要做的是一个演员,正常来说,这很冲突。

作为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黄濑凉太觉得原主已经足够成熟。

他的衣柜里没有浮夸的衣服和配饰,颜色不超过四种但手感上乘的各种衬衣熨烫地没有一丝褶皱,只有边线和裁剪才能区分设计的看上去一模一样的长裤整齐地挂在衣柜下放。要知道,时尚并不意味着繁复华丽,简易就是时尚的极致,这也是黄濑凉太认同的品味。

但是很显然,对于十来岁的青春期男孩女孩们来说,他们不一定认同文森特这种近乎偏“冷淡”风的时尚。

当然,款式宽松随和的运动服和家居服另当别论。

书柜里没有藏匿《花花公子》或者其他的青春期男孩需求的色/情杂志,顶端放着各种建筑类的文献和文森特本人欣赏仰慕的几位设计大师的图册。黄濑凉太甚至还找到了为数不少的心理学著作,上面留有一部分笔记,字迹清晰端正带着一股主人独有的气质。

少年文森特的十七岁真的是一言难尽。

品味简洁超前,长着一副很能沾花惹草的脸,内心却自律自制。

文森特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黄濑凉太亦是如此。

“那你想做什么?”马克反问,他突然觉得其实自己并不是那么了解对方。

“我很喜欢建筑设计,任何一座建筑都有自己的灵魂,各式各样优美的灵魂在吸引着我。”黄濑凉太眨眨眼,洛杉矶发展地很快,这片土地上年年都有新的高楼大厦林立而起,而那些充满年代感的建筑也并没有随着时代迁移消失在人们的生活中。

小到教堂旁的一个鸟居木屋,大到一个容纳数千人参观的美术馆,都有让人着迷的地方。

马克注意到他的视线,穿过生长繁盛的棕榈树看到树叶之后的楼房,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明白。

黄濑凉太轻轻笑了两声,喉咙间带出两声低沉的回荡,“我还想要当一个演员。”

马克长长地“嗯”了一声,“呃……我是说,这很适合你,你的外貌和形象会是一张非常好用的通行证。或许,你可以成为一个打篮球最厉害的演员?”

没有立刻回话,黄濑凉太笑出声来,爽朗的笑声融化在阳光中,“对,你说得对。”

“你真的没有敷衍我随口说说嘛?”两人继续朝前走去,马克上下抛着手里的瓶子,跳起来接住在空中做了一个投篮的动作,轻快地落地。“我是说,我觉得你做什么都可以。但是这两者相差很大。”

黄濑凉太摇头,懒洋洋地扭了扭自己的脖子,纤长的脖颈朝后仰去,任凭阳光落在自己的肌肤上。“的确,但是并不是不能做到。”

棒球帽怎么戴都行,正着、反着、歪着,只要你喜欢。但是之前也没有人能让一顶普通的帽子变得这么流行。

不仅是贪恋美色的女孩女人们喜欢那个轮廓深邃的蓝眼男孩儿,喜欢他将自己金灿灿的发丝压在棒球帽的搭扣下,露出饱满的额头。喜欢他外套里白色背心包裹住的上身,喜欢他那双被黑色直筒裤衬得更加修长笔直的长腿。甚至有大胆而开放的女孩儿们在社交网络上直言,想要将自己的腿紧紧地缠绕在他劲瘦有力的腰肢上。

男孩们也喜欢这种简单的穿搭——没有浮夸的印花、不必考虑各种配饰的搭配,随心所欲站在太阳底下就能够收获所有人的关注。

然而单薄的胸膛和弯曲背脊撑不起贴身的背心,没有一双够长够直的腿支撑不起那样一条剪裁自由简易、却最容易暴露身体缺点的长裤。没有俊俏的脸蛋无法承受揭露额发露出额头,更何况还要反戴着一个帽子,露出自己整个面部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