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博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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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自艾德台地的白玉feng,从守望森林的蛮荒之地中蜿蜒近百里,伊伦河自北向南插入阿特罗卡帝国腹地,经过望海城三十余里后,与另一条支流交汇,形成一个九十度的急弯,向着西面的海岸线奔流而去。一直到最西方入海口的三角洲地区,形成了阿特罗卡帝国最为富庶的一座城市,丹玛。

作为阿特罗卡帝国最后方的城市,丹玛城主要经营稻米和渔业,原本这也不是什么非常特殊的农业,之所以会形成全国最为富庶繁荣的景象,是因为这里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贵族聚居地,于这里长期定居或者置有产业的贵族占全国贵族的七成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也是阿特罗卡帝国的第二个首都。

北面和南面都有着屏障般的山脉,东边的洋流在带来丰盛的渔业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温暖的气候,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丹玛风景怡人,气候四季如春。由于贵族的大量聚集,这里同时也有着全国最多的奴隶以及整个大陆闻名的文化艺术氛围。按照芙尔娜曾经提及的片断,这里的贵族每一个都认为自己是文人或者艺术家,他们热爱写作,崇拜音乐。有直接把一句话拆开就能当成诗歌的天才,其诗作如下:

原来,

我也可以

诗……

也有能写出神作的鬼才诗人,其诗作诸如:

淫一手湿,

不难,

难的,

是淫一被子湿

听过芙尔娜的介绍之后,关于丹玛,唐忆便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某本在唐忆心中zhan有重要地位的书中这样写道: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的确,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这几天来他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有讽刺人的潜质了,那帮家伙像一群强盗似的抢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烧掉了房子,还想要杀掉无辜的人。而在那座城市中玩艺术的,恰恰也就是这样的一帮人,以前在无数书中看过的,专擅于掠夺和不劳而获的……贵族?

满肚子的怨气绝对其来有自,主要的原因其实倒并非他心中所想的那些事情了,而是……自己身上随身带的钱本就不多,房子被烧掉之后,放在里面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再找出来,与小雪出了守望森林后,又因为找不到交通工具而在望海城住了好些天,如今钱袋里就只剩下了几个银币,到了丹玛,吃住都成了问题,还谈什么报仇。

这些天来,令他比较宽心的是小雪对旁人已经不像之前那般怕得厉害,每次出门在外虽然对旁人仍有着相当高的警惕心,但是只要自己跟在她身边,她还是渐渐地放宽了心,如今已经能够在唐忆的怀里相周围指指点点,并且发表自己的看法了。

从圆形的护栏望出去,河面上是白芒芒的一片薄冰,两岸之上草树积雪,万条千朵,煞是好看。怀抱着小雪,他心中就在合计赚钱的事情。这是一艘名为“银色蝮蛇”号的三桅大船,属于望海城的某位贵族所有,此行的目的地便是丹玛。原本因为大雪封路,去往丹玛的道路并不顺畅,虽然也并非找不到同去的队伍,但是那样一来,不仅路途崎岖,而且价格昂贵。唐忆在望海等了十几天,正巧这艘船也要前去丹玛,船上护送的据说是一名身份相当尊贵的贵族家属,人倒也好心,见有许多人滞留望海,便也让其他的旅客上船,只适当收取费用。哼哼,也不怕被刺杀了。他有些歹毒地想。

这倒也只是开玩笑一般的想法,并非真的有所期望。去丹玛的船程据说是七天,如今已经走了四天,除去船上原有的水手和船员,平民大概有二十多人,都与唐忆等人住在大船的下层,至于那名贵族是住在船的上层,众人则始终未有看到。

“啊,阿忆,你看那一片,像不像爸爸和妈妈追打时的样子?”

行至一处时,小雪兴奋地在唐忆怀中说道。那是一片蜒绵的积雪,形状倒有些像暴风和怒加的样子。唐忆点了点头,笑道:“真的很像啊。”

“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阿忆,你说过他们不会有事,是真的吗?”

“放心啦,他们可比我们厉害多了,连我们都没事,他们一定也是追去丹玛了啦。”

说起暴风和怒加的时候,小雪的神情又沮丧下来。暴风和怒加的失踪令她担心了很长一阵子,唐忆说了很久才让她摆脱低落的情绪,事实上他倒也的确认为这两匹巨狼不会有什么事情,那两个家伙的智商未必便低于自己,已经不是普通的野兽,而是别人口中所说的高级魔兽了。之所以会失踪,想必也是去追回毛球了吧。眼见小雪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他轻轻一笑,从口袋里拿出四颗鸡蛋大小的水果:“小雪,看我的表演哦。”

“又是扔水果嘛,人家早就看腻了啦,在家里的时候你都表演过好多遍了。连我都学会了呢。”

“真的学会了?我这次可是扔四颗哦。”

他说着,将水果在手上一只只地抛接起来。在森林中的时候,为了取悦小雪,他时常训练这样的小玩艺,杂耍也好,魔术也好,都能令小雪开心好一阵子。只是一次抛接四个就有点难度了,而且还是在这样行驶的船上。他坚持得一阵,周围同行的旅人们倒是都围了上来,有一个人大叫了一声“好”,把唐忆吓了一跳,当即有一颗水果失守,砸在了头上,随后从船头,往水中掉去。

眼见那水果掉落,小雪一手撑在围栏上,身体轻盈地飞出船外,接住水果后又荡了回来,笑着递回给唐忆。她一头银发飘逸,美丽轻盈得如同精灵一般,唐忆的卖相也是绝佳。周围的人看了,当即大叫起来。

“好啊。”

“两位是马戏班的吗?”

“再表演一个来看看啊。”

这些人都是平民,平日里看到表演的机会不多,况且是这般俊美的两人在进行演出,即使技术差点也没关系了。唐忆倒是笑着向周围的人点了点头,小雪却吓了一跳,脸上没了笑容,身体也钻进唐忆的臂弯当中去。唐忆抱了抱她,示意没事,接着向周围这些人说道:“抱歉抱歉,我的妻子比较胆小,大家别这么近,免得吓到了她。我们不是马戏班的,不过要表演些节目倒是没问题的。”

这年头教育并不普及,许多人没有知识,也少与旁人进行交流。虽然没有女人不许出门见人的规定,但在许多地方女子一辈子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也是寻常。众人见他爱护妻子,又答应了要表演节目,便都退开了一些。唐忆心想这下可找到赚钱的法子了,到了丹玛即便没钱,凭自己玩魔术的手段也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心怀大宽之际,从怀中拿出几根绳子表演起来。

魔术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单凭手法的技巧,便数绳技最为粗浅,这些天来为了缓解小雪紧张的心情,他随身带有玩魔术的物件。这个世界没有魔术,众人哪里见过这般神奇的事情,几个小魔术表演完,当即引来无数的喝彩声。他有意将这次表演当成排练,表演玩后,心中想起一个节目来,当即说道:“接下来的这个……呃,我手上没有道具,当然,也为了表示我没有取巧,有谁愿意借我一根项链和一只手镯吗?”

他前面的几个表演已经让人惊为天人,这话一出,有这些东西的当即都拿了出来,唐忆从一名中年妇人手中拿了一根项链,挑选手镯的时候,却有一个小姑娘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他方才表演最后一个绳技时方才跑出来的小姑娘,年纪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唐忆看不出价格的绿色碎花衣裙,头上扎着长长的两根羊角辫,脸上架着一副奇大无比的圆形眼镜,模样相当讨喜可爱。到了这个世界后,眼镜这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只见那小姑娘蹲在地上,举着手中一只银色手镯拼命喊道:“用我的用我的……”当即走了过去,接过了那银制的手镯。

“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弄坏了哦。”接过手镯时,那女孩小心地说了一声,唐忆笑了笑:“放心吧。”

他走到场中央,将项链自然地穿过手镯,向周围的人问道:“其实这个小戏法很简单,只要把手镯挂在项链上就好了,你们觉得有可能吗?”

“没有可能!”周围的人齐声说道。此时项链已经环成了一个圈,还怎么可能将手镯挂上去。唐忆将手镯在项链上套来套去,笑道:“我也觉得没有可能,不过……它就是发生了。”话音未落,他已经将镯子随手一放,随着“铃……”的清响,手镯已经挂在了项链之上。

这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法,在放下手镯的瞬间将它翻动一下,立刻就能实现神奇的效果。但旁人哪里想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惊叹和喝彩声。唐忆将项链还给那中年妇人,随后走到那小姑娘身边:“可没弄坏你的哦,小妹妹。”

“人家没那么小啦。”那小姑娘笑着说道,伸手要接过手镯,却见唐忆双手一合,再打开时,手镯已经不见了。

“啊?”那小女孩一时间目瞪口呆,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唐忆伸手到她脑后时,她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只见手镯又出现在了唐忆手上:“在你脑袋后面都不知道吗?”

“好、好厉害哦。”那女孩惊叹着接过手镯,“你是幻术师吗?”

“幻术师?不是啊。这叫魔术。”唐忆摇了摇头,接着准备谢幕,当是表演完毕,谁知道众人却不肯罢休,纷纷呼喊着再表演一个。

“再来一个啊。”

“一个就好了。”

“好神奇的戏法啊……”

“马戏班里都看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