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越国的规矩就是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做生意,曾经有个姑娘,家中父兄皆病,不得已出来支撑家业,却差点没被被街坊邻居的唾沫淹死。她挑战了这项规矩,然后失败了。最后只能将家中铺子盘出去,以维持家用。
从人情上面来说,越国实在有些不近人情。
而吴国就和越国完全不同,在这里,根本就不讲究什么规矩不规矩,什么是规矩,人就是规矩。吴国的人喜艳色,若是家境富裕的姑娘,必然穿着艳丽非常,且服饰大多宽大飘逸,或是酥胸半露或是玉臂在外,根本就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这就是吴国的国情。吴国人喜欢打扮自己,喜好美人美物美食,甚至男子敷粉也是常见的。这里没有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度,连国君都不怎么遵守这个规矩,还指望下边的人遵守吗?
在吴国,姑娘都是厉害极了的。有的厉害的,撑起一个家完全没有问题,吴国人不在意什么女子抛头露面不太好的说法,有更离经叛道的家族,倘若没有儿子,女儿也是可以成为家主的。
吴国非常的自由,少了很多束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吴国比越国乱多了,这里的人,都有些野性,也有些天不怕地不怕。
马车驶进卢阳镇,阿哑轻轻掀开窗帘,外面恰好走过一个姑娘,那姑娘穿着简单的麻布衣服,却看得出来是经过了用心裁剪的。她的头上插着一朵花儿,昂头挺胸就这样走了过去。
阿哑的眼中有点羡慕。
她跟着巫芒这么多年,最常做的一个动作就是低下头,她的身上,没有那个姑娘的自信和傲气。
阿哑放下帘子,巫芒看了过来,她低下了头。
有风也掀开了帘子,他看着外面的街道,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道,这就是胡山先生生活的国家啊,和越国完全不同的国家。
有风冷峻的眉眼有些融化,突然有个姑娘蹭蹭跑了过来,在镇上,马车行驶得极慢,那姑娘轻而易举就能追上,她追上来之后,二话不说,摘下头上鲜艳的花儿递给了有风,有风一下子呆住了。那姑娘见有风不接花,无所谓的耸耸肩,又将花儿插回发间,洒脱离去。
而目睹一切的几人,终于噗嗤笑了出来。
“阿兄,她为什么送花给你啊。”有耘还小,不太懂得其中的寓意,但是隐约也是知道,这是因为那个姐姐喜欢阿兄。
巫芒直接接了话头,难得笑一笑说道:“这是因为那个姑娘喜欢你阿兄这张脸啊。”也许是吴国的环境真的让人放松许多,他也难得有心情打趣一下有风了。
有风斜看了一眼巫芒,没有说话。这其实就是吴国的风俗,看见长得貌美的男女,总会有人上前送花送玉佩送所有他们觉得好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其余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欣赏和爱慕。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风想到也有很多人这样送过东西给胡山先生,他的心就有些发闷。
“芒,到底何时才能得知那颗星的主人的踪迹。”有风觉得他似乎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
他和他神交已久,他们会是最好的主臣,也会是最好的朋友,终身都将无愧于挚友二字。一想到这里,有风心中的激动就展现在眉眼间了。
他出来游历不过就是个借口,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找到胡山先生。
听见有风突然问到这个问题,巫芒立刻板正了身子,恭敬说道:“公子,不算远了。”
“很好。”他露出一个笑容来,就像立马就要得到心爱之物的孩子一般。
巫芒的心中却思绪万千,他不知道那颗星星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何让公子这般在意,那人在吴国,在吴国的某一个角落,他距离他那人越近,就越能知道大致的方位。
可是纵然如此,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之中寻找到呢?巫芒只是个研习星象的巫者,他看不懂面相,而他的师傅恰好是个极擅长相面的巫者,当年也是他看出来有风的不一般。
巫有很多分支,巫芒擅长星象,他的师傅擅长相面和星象,而丰部落的大巫南,则擅长医,也就是传说的巫医。
而那颗星星的主人,根本就不知道有人不远千里来寻找她,还在侃侃而谈呢。
“他利用我们对货物的不了解,利用我们的别无选择,大肆压榨我们货物的价值。说实话,周二是个合格的商人,却不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戚慈顿了顿,又接着说,“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认清楚我们的菌菇应该有的价值,也要弄清楚外边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我们在山里,信息严重落后,不知道外面日新月异的变化,所以我们被人欺负。”
大巫连连点头,的确是这个样子。
“大巫,您要知道,一个部落想要发展、想要强大,那绝对不是哪一个人能做到的,需要的全族人的努力。”先不说她不是神女,纵然她真的是神女,也没有办法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部落。难道她拥有神力,给他们变化出砖瓦房子,变化出美味佳肴,部落就能变强大了吗?不,不但不能强大,反而还会不如现在。
人,想要强大,未有自救,同理,一个部落也是一样的。
“所以……孩子,你是个什么打算。”大巫的眼神非常慈爱,他看戚慈的眼神和看部落中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在他看俩,戚慈也就是部落中的一员。
戚慈微微一笑,露出强大的自信来:“您若是愿意相信我,就将族人都交给我。”让她来慢慢思索,每个人擅长什么,也让这些人自己思索,自己都有什么长处。
而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她带着人去看看,究竟山外边是个什么样的天地。
第14章十四伪装
吴国是个什么风俗,问一问就知道了,这儿的人啊,说得好听些就是以貌取人,说得不好听一些就是只看脸和穿着打扮。所以要镇住这些人,办法很简单,只要表露出良好的出身和美貌就好了。好在到底是个小镇,不用打扮得过于奢华,部落也实在供不起戚慈奢华的打扮。
她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她故意穿着麻布做的衣裙,却梳着有些繁复的发式,头上插着鲜艳的花儿,面上未有敷粉,只是用炭笔勾画了一下她原本就有些深邃的眉眼,再加上她手上跟着她穿越的宝石手链。戚慈一下子变得有些奇怪,整个人非常违和。
阿溪是亲眼目睹她这个变化的,她犹犹豫豫终于开口说道:“神女大人,您这样看上去……看上去怪怪的,真的可以吗?”这个样子真的能镇住外边的人吗?那些人看不起他们,不还是因为他们穷吗?
“怪怪的,阿溪觉得哪里怪怪的呢?”戚慈转身看着阿溪,眼神中带着鼓励,温和极了,阿溪的脸一下子就有点红了。
“我觉得的……神女大人您的这身衣服配不上您,您应该穿着那些贵人,不,应该穿着比那些贵人还要好的衣服。”听说那些城里的贵人穿着比麻布好许多倍的衣裳呢,叫什么叫什么……锦?
戚慈上前几步,摸了摸阿溪的头,笑着和她仔细解说道:“比他们还要好的衣物,咱们现在可没有呢。”不过早晚,会有的。
“可是您穿着这身衣裳真是奇怪极了。”也是奇怪,之前神女大人也穿着麻衣,可是怎么就现在看上去不太对劲呢。对了,因为她复杂的发式,也因为她露出了手上的手镯。
梳着这样复杂的发式,戴着这样奢华的发式的人,不应该穿着麻衣,阿溪终于看出来了,她睁大了眼睛,问道:“神女大人故意的?这是为何呢?”
戚慈笑了,笑意之中带着满意,阿溪是她最满意的一个学生,聪明,举一反三,并且她发现阿溪具有极强的动手能力,也非常有眼色。
“阿溪,你想,让一个人觉得你出身不凡,除了直观的打扮奢华以外,还能如何体现。我们没有华服让我看上去奢华,那应该怎么办呢?”戚慈没有点透,反而一点一点引导阿溪。
阿溪眨眨眼,想了想,一拍手,恍然大悟道:“那自然是让他们自己觉得您出身不凡!”人对自己悄悄看出来的东西,那都是坚定不移的。你若是直接对他说,我出身不凡,家中豪富,那这人可能不信,说不定还觉得你在说谎。可是你若是坚持说自己出身一般,可又无意中露出家境极好,身份不凡的信息,那这人必然就觉得自己聪慧绝伦,慧眼识君了。
戚慈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至于身份,还有什么比手上的镯子以及她的谈吐更能证明身份的吗?
离胡山镇大约两个时辰脚程的镇子叫作万水镇,这日,小雨淅淅,街上没几个人,自然也就没什么生意,赵原枕着小几打着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