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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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晟做起事来真是雷厉风行,答应过何氏之后,立即命人在云氏族中寻找适合李氏过继的儿子。

陆晟的手下在云氏族中找到一个才两岁的小男孩儿。这小男孩儿的父亲云渐是云尚书族中的侄子,因成亲多年无子,眼见得夫妻二人眼已四十,便和妻子朱氏商量要买妾生子。朱氏不大乐意,但四十岁了还没儿子,也不是个事,只好勉强同意了。

买妾的时候,朱氏挑来挑去,挑了个高大健壮的乡下姑娘,“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云渐也没说什么,依了朱氏。这个妾进门一年多的时候生了个儿子,夫妻二人大喜,给这孩子起名修哥儿,不但云渐如珠如宝,朱氏也视若己出。但朱氏看那个妾不顺眼,要将她转卖。

云渐不同意,“家里又不缺这一个人的吃穿,留她在家里也好照看修哥儿。你若卖了她,家里总归还要给修哥儿请奶娘,这奶娘哪有亲娘对修哥儿好?”

朱氏脸色便不大好了,发作道:“正因为她是修哥儿亲娘,我才不留她!修哥儿只能认我作娘,留下她分了修哥儿的心,也分了你的心,我可不依!”

云渐和朱氏夫妻多年,知道她性情强悍,有些霸道,不欲和她争吵,只得由着她将那生了儿子的妾卖了。那妾苦苦哀求,“让我给孩子喂半年奶再卖我吧。”朱氏不肯,执意命人将她拖走了。

云渐看着便有些不忍心。但朱氏不听劝,他也有些怕老婆,只得就这么算了,却也念着那买来的妾服侍他一场,又为他生了个儿子,暗地里塞了钱给牙婆,让牙婆为她找个好人家。牙婆收了钱,给那个妾说了个老实本份的庄户人家做正头夫妻去了。

所幸朱氏对修哥儿倒甚是疼爱,云渐、朱氏、修哥儿这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很是和美。本来这一家人可以就这么一直过下去的,谁知朱氏已经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忽然怀孕了,也生下一个儿子。

这本是天大的喜事,但这样一来,朱氏就容不得修哥儿了,非打即骂,要不然就是饿着不许吃饭,整日凌虐。云渐和她是原配夫妻,拿朱氏没有办法,又不忍心亲生的儿子这么受虐待,愁眉不展。

陆晟差去云氏老家的人姓凌名风,精明能干,把云氏族人的情况一一打听清楚之后,觉得这个修哥儿最合适过继,便刻意和云渐认识了。男人在一起少不了喝酒,云渐几杯酒下肚,勾起心事,长吁短叹。

凌风笑道:“云兄,你家里的事小弟也略有耳闻,小弟有一个主意在这里,你看可行或是不可行。小弟是从京城来的,听说过云尚书府的一些事。云尚书家的二儿媳妇李氏,你知道吧?她和云二郎只生了一个女儿,守寡多年,现在女儿嫁了,也应该过继儿子了。这李氏倒是个好人,心善,女儿嫁的又好,绝不会拖累娘家。云兄若是把修哥儿过继给她,也就可以放心了。”

云渐哪里舍得呢,道:“亲生的儿子,远远的把他放到京城,常年累月见不上一面,如何使得?况且不是亲生的总是不知道心疼,朱氏白天待他不好,我晚上还能疼疼他。李氏若待他不好,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须知若是过继出去,我便不是他父亲,连管他也不能了。”

凌风好言劝道:“你留着修哥儿在身边,迟早护不住他。现在多个修哥儿只是多双筷子,令正已经受不了,将来还要分一份家业出去呢,令正不得恨死他么?这妇人妒忌起来是一点理也不讲的,心肠狠毒,不知会把孩子磋磨成什么样子。还不如过继出去,放他一条生路。若说放到京城舍不得,小弟倒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既把修哥儿过继给李氏,又让李氏带修哥儿回老家,让修哥儿在你眼皮子底下长大。”

云渐大喜,“若果真如此,凌兄你便是修哥儿的大恩人了!”

云渐虽是舍不得亲生儿子,但见朱氏凌虐修哥儿越发狠了,知道自己保不住修哥儿,也就认了命。他把云氏族中无子的人家看了一遍,还真是觉得李氏最合适。李氏守寡无子,女儿嫁的好,是西凉侯府的少奶奶,不光拖累不着娘家,将来还能提携娘家弟弟呢。而且李氏名声不错,应该不是心狠恶毒的女人,不会虐待孩子的。

他心里已有几分愿意了,但还要亲自和李氏见见面,方才放心。

凌风给他出主意,让他先带修哥儿见见云尚书,透露一下想过继的心思。云渐听了他的话,果然带修哥儿去见了云尚书,隐约闪烁把这孩子的身世和苦处都提了提。云尚书倒是很喜欢修哥儿这个孩子,道:“二郎去世多年,我早就有意为他立嗣,只是没个合心意的孩子,所以便耽搁下来了。我瞧着修哥儿这孩子相貌周正,人也很机灵,倒是和二郎小时候有些相像呢。”提到早逝的二儿子,云尚书唏嘘不已。

云渐陪着云尚书叹息伤感了一阵子,说他想亲自送修哥儿去京城,让修哥儿和李氏见个面,看看两人有没有母子缘份。云尚书知道他是要见见李氏才放心,笑道:“我那二儿媳妇有些懦弱无能,心却是善的。你带修哥儿到京城玩玩也无不可。”

云渐再三道谢,请云尚书写了封信,然后便带着修哥儿到了京城。

李氏见了修哥儿这个孩子,倒也很动心。修哥儿相貌端正,讨人喜欢,况且年龄还小,只有两岁,若是由她养大了,将来不愁不孝顺她。她和云二爷只有个女儿,过继是迟早的事,不过云佩还没出嫁的时候她不愿养别的孩子,现在云佩嫁了,她无所事事,正应该过继个可爱的孩子养着,将来老了,也有个依靠。

云渐对着他那凶悍的老婆朱氏没脾气,但其实他是个聪明人,到了锦绣里之后,见了李氏,觉得李氏面相甚是良善,心中已是一喜。他却先不和李氏商量过继的事,只把他的儿子修哥儿交给了李氏,劳烦李氏代为照管。

修哥儿在路上已被云渐交待了无数遍,知道要讨了李氏的欢心,他才能不回家受朱氏的打骂折磨。他生的俊,性子也机灵,见了李氏便甜甜笑着叫娘,李氏心都酥了。

李氏抱起修哥儿,修哥儿小胳膊搂住了李氏的脖子。

李氏已多年没养过小孩子,修哥儿这小胳膊一勾,算是把她给勾住了。

李氏养了修哥儿几天,心肝儿肉一般,已经是离不开这个孩子了。

云渐这时才说出他的要求,“过继可以,却必须回老家住着,我也能三五不时的见见孩子。若是住在京城,常年见不着面,我是万万不肯的。”又道:“我有儿子,有家业,将来我养老是用不着修哥儿的。但父子连心,我得知道修哥儿是平平安安的,才能睡得着觉。”

李氏在京城住惯了,听到要回老家去,未免不乐意,但要让她不养修哥儿,她又舍不得,便犹豫起来。

云渐又道:“这些天在府上暂住,常常听到有打闹声。这大房太太和四房太太泼辣蛮横,是常常争吵的,对不对?让修哥儿和她们住在一起,我如何放得下心?”

李氏是个耳根子极软的人,听了云渐的话,觉得也有道理。是啊,杜氏和程氏见天的吵闹,对小孩子的影响很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