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2 / 2)

gu903();一头猪重量有两百来斤左右,走在一起,气势也不小。

向东市而去。

今日的凉京,最大的热闹就在此了。

还有些不明所以的百姓,对小货郎问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小货郎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世子让我们将猪赶去东市,杀了给我们过年。”

“世子说,忙碌了一年,过年的时候要吃一顿好的,让我们吃饱吃好,喜庆。”

“今天我们吃杀猪饭呢。”

众人:“……”

这些小货郎的日子过得还真是……

普通百姓都过得没他们欢快,没他们好,没他们满足。

一群小货郎,走路脚儿都是蹦起来的。

形成了一路的风景,凉京最独特的风景,看得人心里居然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等到了东市,莫少珩已经等在那里了。

看着人群,也是一愣,来看杀猪的人也太多了,这热闹得。

然后也脸上带笑,这就是过年啊。

豆子看到莫少珩,赶紧跑了上来,小嘴巴还吐着白气,“世子,这些猪刚才不听话,到处乱跑。”

“我们费了好大力气才赶过来的,刚才招娣哥还去拉猪耳朵了,那猪拉着都不走,在地上赖着,可气人了。”

“我在旁边跺了半天的腿,我不敢拉猪耳朵。”

路上发生了不少小意外。

莫少珩一笑,“好,等会多吃一点,力气不能白花。”

豆子笑得直点脑袋。

莫少珩还遇到了一些熟人,哪怕不是太熟的,免不得也要说上一声,“过年好。”

热热闹闹的。

早就准备好的屠夫,也赶紧拿起了屠刀,往烧好的水边牵猪。

这么肥的猪,他也是第一次见,嘴里还在念叨,“也太肥了,按都按不动。”

喊道,“各位,麻烦搭把手,这猪实在膘了一些,我还真奈何不了它。”

引得周围一阵大笑。

杀了一辈子牲畜的屠夫,居然奈何不了一头猪。

不过笑归笑,也有一些力气大的百姓,上前帮忙。

周围的人围观得热火朝天。

莫少珩不由得想起了在现代,农村也有这种过年杀猪的习俗,甚至听说为了看杀猪,一些学生还专门逃课。

莫少珩当时还在想,不就杀头猪,真有那么好看?

现在看来,无论大人小孩,图的就是这个气氛和热闹。

屠夫的确有些本事,也没让猪受什么痛苦,一刀了事。

莫少珩赶紧喊了一声,“猪血别浪费了。”

屠夫和周围的人一愣。

有人说道,“世子,这猪血最腥,没人要的。”

他们估摸着,莫少珩世家贵族子弟,不知道这个。

莫少珩一笑,“我们牧场养的猪和别人养的不同,猪血不腥,这可是好东西。”

“对了,桶里面放点盐,猪血凝得好。”

众人:“……”

别说,等将桶拿来,接好猪血,没过多久,那猪血竟然凝成了工工整整的一块一块的,看着还颇为好看。

众人还在啧啧称奇,以前总觉得猪血臊得慌,现在看上去,似乎也不那么臊了,也是奇怪。

屠夫有好几个。

让莫少珩见识了一番以前只有在书上才能见识到的庖丁解牛的技巧。

屠夫,在古时候是一个常见的职业。

杀羊杀牛在现代的人看来,或许有些人会有些抵触,毕竟从来没亲自见过,只能凭借想象。

但对凉京的人来说,平常都看习惯了,所以莫少珩也没有阻止小货郎们观看,因为以前没看过,现在没看过,将来也会看到的。

这样的场面在古代实在太常见了,莫少珩也不能将一些现代想法灌输给他们,让人产生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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