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小姐让我去死,我也会毫不犹豫的……”
“呸呸呸,说什么呢?”姜离歌赶紧打断她的话。
“咱们才刚从宫里逃出来,正是庆祝的好时候,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你是想气死我吗?”
“来来来,咱俩再走一个,去去晦气。”
姜离歌决定在京城待几天,再去闯荡江湖。
京城是个好地方,依山傍水的,百姓安居乐业又很繁华,外面卖的每一样东西几乎都是她喜欢吃的。
如果不是她有个闯荡江湖的梦,恐怕她真的会像春桃说的那样直接在京城定居了。
姜离歌在京城疯玩了一整天,她彻底开启了买买买的模式。
主仆二人还特地雇了好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作为跑腿,一趟又一趟的往客栈运东西。
这个过程的确很爽,也很过瘾。
但姜离歌却忽略了一个致命的问题,京城虽然繁华,但财富大多都集中在贵族之中,底层的百姓过的日子并不好。
她这么大手笔的到处购物,这是很容易被人盯上的。
一直到宵禁时刻,姜离歌才终于恋恋不舍的从市场上脱出身。
回到客栈,她前脚刚进去,客栈对门的巷子口出现了两个贼眉鼠眼的男人。
“大飞哥,就是她。”
那个被称作大飞哥的男人长了一双老鼠眼,仔细看去一张嘴露出一口大黄牙。
“你是说这个女人很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