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你呀,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胡伟疼爱的给他夹了个鸡腿:“吃饱了就赶紧的回去,衙门上的差事耽误不得,如今这个县太爷,脾气还真是……唉!”

吃过了饭,丁田就驾车走了,带着舅妈给的礼物,回到了县衙。

县衙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也是,这么一个边睡小城,能有什么事情?

他回来后就去销假了,徐主簿有些愁眉不展:“马大人已经朝賦税伸手了。”“他伸手了?”丁田皱眉:“还真是……迫不及待。”

“他的理由很简单,知府大人那边来了命令,让他将赋税报上去,粮食直接送去北边的大营,充作军粮,至于银子?就打包好,等待明年开春后,一起押解到府城。”徐主簿恨得要命:“粮食,粮食啊!”

这些粮食,多收的那些,恐怕就要被吞没了。

“那就给啊!”丁田却觉得没什么:“无非是粮食,银子而已,我们不怕动,就怕一直放在那里不动弹,老爷不伸手还好,一旦伸手,就好办了。”

“也是……。”徐主簿立刻就有了想法:“不错,只要动了……。”

丁田告辞离开了,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了想,尽管是在古代,看来也有一些事情,是无可奈何啊。

闭上眼睛睡觉,梦里一些乱七八糟的画面。

天气渐冷,他家的房子也逐渐完工,实际上,古代老百姓,装修也就那么回事儿,墙壁刷上石灰,白色的就不错了,家具啊,都差不多了,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丁田请客吃饭,给他家暖锅。

村里来了不少人,知道他的这个房子,以后村里人落脚有地方呆了,故而都很高兴的来他家喝酒。

丁田暖锅用的是羊肉,杀了两只大肥羊,放上干辣椒,萝卜块,一锅香喷喷的羊肉萝卜就成了,两合面的馒头放开了吃,好大一盆菜,烧锅酒四五坛子摆上来,就连马县令,都给送来了两匹细麻布、半扇猪肉做贺礼。

礼物厚重,丁田也感谢了一下老爷,虽然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麻布的颜色不错,给田儿做个棉帘子吧,省的冷。”二婶子早就想好了:“窗帘子也做两个。”

至于猪肉,就切了之后用细麻布包好,用麻绳系着吊在厨房的窗户外面,以现在这边的温度,东西放在外面,是不会坏掉的,随着气温越来越低,咸肉也会越来越入味。

暖锅了之后,二叔三叔他们就回去丁家村了,他们即将卖掉多余的收成,换成钱攥在手里,然后准备猫冬,平时也不会来县城。

丁田的那个铺子,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而第二天,丁田就发现,县衙里来了客人。

来人不少,起码二三十个,围着一个年轻人,大家都喊三少爷。

“这谁呀?”看着眼生,丁田就问了旁边消息灵通的林七。

“据说是夫人的表弟,来这边,做买卖的。”林七告诉他:“连铺子都买好了,就差人了。”

“这么快?”丁田顺嘴问了一句:“开什么买卖啊?”

“听说是粮店。”林七道:“咱们这个县城里,还没专门卖粮食的店铺呢。”丁田一想,可不是么!

“这个买卖好。”丁田赞扬了一句。

“好什么呀?听说是跟高家人合作开的铺子,高家的名头可以免税。”林七撇嘴:“谁让人家高公子,是个秀才呢!”

高公子?

丁田的眉毛一抽抽:“高家人啊……。”

那不就是抢了原主未婚妻的那个高家么?

他来了县城这么久,也不怎么出门,并没有多在意高家和陈家,原主就是因为他们而郁闷死的。

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还能听到他们两家的名字。

太意外了:“高公子是个秀才,如何……能行商贾事?”

古代可不是像现代,谁都能做买卖,商人之家,三代之内,是不能科举做官的,所以商贾的地位很低。

“谁知道呢!”林七无不嫉妒的道:“高家可是本地大户,过节的时候,还来拜会过老爷。”

一出手就是一百两的礼钱,真有银子啊。

“哦,我想起来了,以前高家是有个粮铺的啊!”丁田恍然大悟:“你还记得么?高家粮店。”

“记得,怎么不记得!”林七郁闷:“低价收购,高价卖出,高家人赚老多钱了。”

“是啊,后来敌人来了,他们家第一个跑路。”丁田乐了:“现在又开粮铺了啊。”

“是啊,开粮铺都是有本钱的人。”林七羡慕的很。

在这地方,粮店才是最稳妥的买卖,毕竟人需要吃饭啊。

高家在当地是乡绅,是富户,高老爷被称之为“高员外”,而高少爷高阳又是秀才,在这县城里很是有脸面,这会儿跟县令夫人的表弟合伙开粮店,其实也是为了巴结县令。

高家在平民百姓里是很有威望,但是在官员面前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高阳是在府城的书院里读书的,自然知道,这没有靠山的秀才,考举人的时候,有多难。

按理来说,他出自牛角县,跟杜大人好歹有些情谊,可实际上,杜大人恨不得不认识他。

原因就是在打仗的时候,高家是第一个跑路的人家,而且他们家当时是粮铺,有一些库存的粮食,如果他把粮食留下,给大军,起码也是个意思。

没有!

高老爷趁着粮价上涨的时候,愣是把粮食卖了个高价,然后带着全家老小一口气跑出去二百里地!

守城的军队,饿着肚子跟敌人拼命,要不是附近的乡亲们连粮种都贡献了出来,那一战,指不定什么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