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香火神道,城隍体系(1 / 2)

在敖丙的设想中,龙域为采集香火愿力之地,未来自当以凡人为主。

不过,龙域灵气虽然散尽大半,可剩下的灵气依然充足,只是无法供养仙人罢了,但供养部分修士,还是没问题的。

也就是说,龙域的修行之道并未断绝,修士依旧能修炼,只是得道成仙后,想要继续变强,就必须得离开龙域,前往更高的维度。

但无论如何,龙域未来的大势,都将以凡人为主,修士为辅。因为凡人的数量太多了,不可能全部转化成修士,只能择其优者而选之。

优者成为修士,劣者若无意外,自然只能继续成为凡人。

若龙域之民都是凡人,那没什么问题。可部分人是修士,部分人是凡人,再加上龙域灵气充沛,很容易滋生妖物,那问题就大了。

凡人力弱,修士与妖物力强,若他们害人,凡人何以自保?或者说,强者若迫害弱者,弱者该如何反抗?

持强凌弱乃人之天性,除非人人皆君子,人人皆尧舜,否则这种事是无法避免的,无论在谁治下,都会发生。

敖丙不觉得,自己治下,能杜绝持强凌弱的事发生。

至于妖物害人,就如狼吃羊,大鱼吃小鱼一般,皆是本能,除非自他们诞生之初,就以道德教化他们,不然也无法杜绝这种事发生。

但教化妖物,说得轻巧,敖丙连人都教化不过来,哪有多余的精力教化野兽精怪。

精怪,即妖物前身,花鸟鱼虫,野兽之流在灵气的滋养下,若有幸开启灵智,便可称之为精怪。

若精怪从诞生起,就不食血肉,一直采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修行,那便是天生的灵兽,未来有望仙道,杀之不祥。

若精怪食人,采万灵血肉而修行,那便是世人眼中的妖物了,为魔道之属,杀之未必有功德,但肯定能涨气运。

后世的斩妖除魔,指的大都是妖物,而非是真正的妖族与魔道。

灵兽不会害人,但妖物会。有句话说的好,一旦开始食人,之后就停不下来了。

龙域的灵气哪怕散尽大半,依旧极为浓郁,那深山老林、古潭大泽之中,必然会孕育出大量的精怪。

而精怪的好坏,谁能保证?

只能说有好有坏,不全坏,但也不全好。可精怪之中,哪怕只有十分之一是坏的,对没有修为在身的凡人来说,依旧是难以抗衡的灾难。

害人的妖物,为恶的修士,就算是在全是修士的时代,也是无法避免的,何况是在以凡人为主的时代?

当敖丙决定,让龙域以凡人为主时,就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他考虑了很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制定完善的规则,也就是律法,来约束修士的行为。

以法为本,这是稳定的基础,敖丙自后世而来,很清楚这个道理。严苛的律法,固然不能彻底杜绝为恶之人,却能大大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

当然,只是有完善的律法还不够,还需要有强大的执行力,真真切切的让世人感觉到法的威严。

唯有如此,才能震慑潜在的罪犯,使其不敢为恶,将心中的恶意化成现实。

制定律法不难,难的是如何执行,找谁执行。修士与妖物都是有法力的,凡人的律法或许能管住他们,但如何能抓住他们,让其伏法?

让凡人去抓修士与妖物,那不是纯纯送死吗。人越多,对方越兴奋,还有主动送上门的好处?这简直太好了,直接省了四处抓人的麻烦。

让凡人去对付妖物与修士,显然不可取。为此,敖丙思来想去,终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开辟香火神道,建立城隍体系,册封山神土地及水神。

凡人无法对付妖物与修士,但同样拥有修为的香火神明却可以。

而且,开辟香火神道后,收集香火愿力也有了由头。神明庇护凡人,凡人以愿力回报,合情合理!

府设府城隍,郡设郡城隍,县设县城隍,县之下设土地、山神、水神等小神。

一地一神,一山一神,一水一神,在享受村民祭祀的同时,也在庇护村民,防止他们被妖物与修士所害。

而土地、山神、水神,皆归城隍管辖,若遇强敌,可去就近城隍庙求援。

城隍为一地之主,不仅统御着辖地内的所有山神土地,还管理着所有的精怪,同时,还有监察修士之权。

这是敖丙设想中的香火神道,以香火愿力为根基,打造城隍体系,进而管理修士精怪神明……

若是未来,他能把触手伸进幽冥界,还能进一步扩大城隍的权柄,赋予审判阴阳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