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凡心下实则颇感惊异。
于一月之间消散二百万灵石,方父方母竟平和接纳。
或许此间二人频繁商讨,方有此举?
方一凡思虑再三,除却此解,亦无他论更为妥帖。
灵石用途,早于方一凡心中筹谋周全。
员薪酬金预留三十万上下,方家上下,乃至方一凡自身,皆有份。
方一凡非圣贤之辈,更不屑效仿那微薄年薪之举。
事前已有详谈,契约已定。
不仅劳动合同签订,方一凡任公司掌舵兼总管,月俸一万灵石,业绩出众另有奖赏。
王一笛则订立艺人契,保底月薪亦是一万,收益再行分配。
王一笛之母,兼作经纪与助手,月得八千灵石。
余下一百七十万,一部用于聘请王一笛私训歌艺舞技,录制曲乐视频。
对赌首条,乃王一笛于斗浪台上聚百万信徒,条件宽容,方一凡自不会自设困局。
若天时地利,方一凡所赠之曲直可令王一笛声名鹊起。
反之,则方一凡唯有苦笑,继以新曲及热点短片,助其扬名。
半月筹备,半月力捧,足证王一笛能否登高望远。
若实无缘分,百万信徒之境亦算对方家投资之回馈。
届时,无论退股套现抑或依托广告直播,细水长流,均不失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