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一诺梦见了自己前世的事情。
二十岁生辰的前一天,也就是她穿越的前一天,正好是休沐日,也就是官员们的假期。
她家就在皇城脚下,距离近得很,于是便离开尚食局,回到家中。
她的父亲白琦是正一品官员,按照礼制,白府可以建得很大很奢侈。
但是她父亲怜悯百姓,不喜奢靡,用度能省则省。白府不算很大,不过环境很好。“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白府种植着许多花花草草,十分清幽。
白一诺提着食盒进了门。
母亲清河郡主高兴地说:“回来就回来,还带什么东西?”
不过她接过食盒的速度十分快。
白一诺笑着说:“最近正是吃河鲜的时候,我得了一条鳜鱼,立马就做好给你带回来了。”
“好。”
清河郡主将食盒交给丫鬟:“中午就吃这个。”
她拉着白一诺的手说:“我最近食欲不振,吃什么都想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苦夏。也只有你做的东西能够缓解我的问题了。”
白一诺闻言皱眉:“这种症状代表的病症很多,可能是苦夏,可能是怀孕,可能是其他问题。我医术一般,不然可以给你看看。这样吧,我明天叫个太医来。”
怀孕?
清河郡主听到她的话,脸颊浮上红云:“我这种年纪了,还怀什么孕?”
大魏朝讲究多子多福,她和丈夫只有白一诺一女,不是不想生,而是她体质特殊,不容易怀孕。
白一诺说:“你年纪真的不大。但对于孕妇来说,确实有些偏大,如果怀了的话,那更要看一看太医。”
清河郡主有些羞窘,不想和女儿讨论怀孕的事情,于是转移话题:“对了,昨天放榜了,你父亲说状元郎长得一表人才,还文采斐然。要不明天约你们见见?”
“我之前和你说了,我暂时不想这些事情。”
清河郡主解释说:“可是那孩子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白一诺疑惑地问。
“你和他认识啊!”
白一诺翻找记忆,可是记忆十分模糊,她几乎想不起来,于是说:“我什么时候认识状元了?”
清河郡主说:“之前你父亲去雁门关当太守,他父亲就是二把手。你父亲声名在外,他经常来家里向你父亲请教,也算得上是他半个学生吧。”
“他出自荆州盛氏,不仅家中豪富,家风还很好。算上他,盛氏一门三状元,和我们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白一诺听完她的话之后,脑海中的印象逐渐清晰,一个小小的人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恍然:“我想起来了,是那个小书生。”
因为阅历多,她不算是传统的大家闺秀,她的性格里不仅有文气,也有一股不安分的匪气。
小的时候,她读完书之后,便很喜欢和家族里的兄弟姐妹和丫鬟小厮们玩。雁门关是边关之地,崇尚武力。她便也舞枪弄棒,身上常常背着一把木剑,每天都想行侠仗义。
每次父亲因为喝酒回来晚了,都不得不挨她一剑。
虽然力度很小,不痛不痒,但这样被一个小姑娘戳,还躲不掉,侮辱性极强。
久而久之,父亲即使去喝酒,也不会喝得太晚。
那时候经常有一个玉雪可爱的小书生来找父亲请教。
比起她,这个彬彬有礼的小书生更像是父亲的孩子。
她没见过那么可爱的小书生,于是非要把他拉进自己的圈子里。
但是父亲受小书生父亲所托,想把他教好,所以给他的课业很重,也不让他出去玩。
小书生只好偷偷跟他们玩。
“原来那个小书生就是状元?”白一诺诧异不已:“原来他读书这么厉害?”
她跟随家人天南海北地到处跑,认识的人太多了,而且她当时年幼,玩伴说换就换。一个除了长相之外平平无奇的小书生没有给她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清河郡主哑然:“你父亲在雁门关待了一年时间,他也来了我们家好多次,你没问过他名字?”
白一诺点头:“问过,他叫盛洵。”
清河郡主点了点头。
状元名叫盛寒,表字洵。男子成人不便直呼其名,所以会取一表字。如果不称呼别人的表字的话,一般是不尊重的表现。
清河郡主觉得有些好笑。
那时候盛寒应该还小,称呼本名最为合适。他为什么要让白一诺称乎他的表字呢?
难道是想显现他是个大人了?
清河郡主想起一件事情。
他们一家人在雁门关没有待上很长时间,便又被召回京城。
临走的时候,盛寒对白琦说:“将来我想娶你的女儿。”
白琦看着男孩,差点笑出声:“我们就此一别,不知何时能相见。你还这么小,万一你长大之后把小月亮忘掉了呢。”
盛寒摇头,语气十分认真:“不会忘的。”
白琦忍俊不禁:“那万一她把你忘了呢?”
盛寒:“那我会再次出现在她面前,让她忘不掉我。”
白琦没有小孩子的话当回事,将这件事情随口和妻子说了。
清河郡主看着面前的白一诺,脑海里思绪万千。
要不是我提醒,我女儿都快把他忘了,那个盛寒也没出现啊。
清河郡主于是说:“总之,要不约个时间你们见见吧,难得有这种缘分呢。”
白一诺倒也挺想跟那个小书生见一次面的。想知道他长大了会变成什么模样,还会和之前一样好看吗?
她于是松口:“他才考上状元,最近应酬会很多,下个月再约吧。”
在答应之后,她站起身:“我去准备点礼品。”
“是给状元郎准备吗?”
白一诺笑着说:“不是,是给我的友人准备。观月小姐最近要准备一场考试,听说那场考试特别难。我最近得了一个翡翠琉璃碗,这个碗寓意吉祥,我让人给她送过去。”
清河郡主叹了口气,挥挥手说:“去吧。”
白一诺对状元郎一点也不热情,对自己的笔友倒是如同换了一个人。
要不是她了解女儿,她真的会以为她是不是有……特殊的癖好。
白一诺送了礼物,在家待了两天,然后回到宫中。尚食局的女官们都在给她准备生辰贺礼,她一个人待在厨房里试验新菜。
这时,眼前天晕地转,她穿越到了现代。
梦中的晕眩历历在目,让白一诺猛然惊醒,立刻睁开眼睛。
耳边传来盛寒清冽的声音:“怎么了?”
“没事。”
白一诺松了一口气,发现他抱自己抱得好紧,呼吸交缠在一起,让人脸红心跳。
白一诺看了看天色,疑惑地问:“已经深夜了,你没睡吗?”
盛寒紧紧地抱着她,声音低沉:“睡了,做了一个梦,然后又醒了。”
“我也做了一个梦。”白一诺叹了口气。
唉,她再也不知道小书生长大之后长什么样了。
她悄悄看了一眼盛寒,再好看也不会有他好看吧。
白一诺感觉他抱得太紧,有些怪怪的,和平常不太一样,于是小声说:“你别抱我抱得这么紧……我又不会丢。”
盛寒眼尾有点殷红,但是灯光太暗,白一诺根本看不到。
他声音有些哑:“谁说不会?在梦里我就把你弄丢了。”
他做了一个真实无比的梦。
那个梦里,他是荆州盛氏的世家子弟,认识了本朝大儒的女儿。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心里逐渐印下了她的模样。
长大之后,他来到京城。她位高权重,追求者众,更是完全忘了他。
在日日夜夜的求而不得中,感情如附骨之疽折磨他。
直到名下的书店收到了一封来信,他的心病才有所好转。
他下定决心,一步一步,徐徐图之。
他家世勋贵,又是书香世家,家族里面出了许多位高权重的高官。他不想用家族的荣誉给自己加冕,想自己闯出一番天地。他打算考上状元,再出现在她面前。
但等到他考上状元,想见的人却不在了。
前世的情根深重换来今生的一见钟情。
盛寒将怀里的人抱得越来越紧,仿佛这样才不会丢。
他忍不住嘲笑自己。
前世做笔友,今生做网友。
好在,现在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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