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_d();司旅长不是不想管女儿,而是真的管不了女儿。
十年前就如此,十年后依然。
打也打过了,骂也骂过了,总不能杀了她。
最后闹腾的太过份,全家决定让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下乡当知青。
其实司家哥哥弟弟一大堆,但凡司碧菡象个正常人,也不可能是她一个要结婚的姑娘去下乡。
那也是家里实在管不了,部队上又闹腾的太过份,才如此的。
她还好意思怪她妈不救她,她妈为她在家里见人就磕头,搞得全家上下都不敢回家。
她下乡这么多年,她妈的工资一分不留全部邮寄给她,哪对不住她了。
是她自己真的不争气!
别人家养的纨绔儿子。
他家这个得亏是女儿,要是儿子得发配农场。
说出来都丢人,流氓罪!
怎么办?
他拿了几两炒蚕豆,一瓶酒,找王政委再聊聊。
一一一
于明丽一拍桌子,劲用大了,一边甩手一边疼得跳脚,“我不同意,替司家大姑娘介绍对象,那不是害人家吗?我是妇女主任,虽然也做过媒,但不是旧社会害人的媒婆。”
王政委立刻给妻子揉手,小心侍候着,“那不然怎么办呢?老司晚上提了酒找我,喝到最后那是呜呜的哭,那家伙,可怜兮兮的,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于明丽道,“好你个王小怂,你心疼老司就不心疼我,你到底是哪家的!我这做媒不是害人吗,人家婆婆找到我,那真是天打雷劈的!老司家那闺女是个人吗?那不是祸害上结了个人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