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应下了,为了母亲,那个可怜的女人。
母亲的尸骨还在荒山野岭,魂魄四处漂泊没有归处,陆清凝想让她有个名分,堂堂正正的去投胎。
陆清凝的母亲王氏是花楼的花魁,只卖艺不卖身,遇到当年还是书生的陆见文,几次见面后,他们互定终生,他说会来娶她。
可他高中后,听从家中的安排娶了尚书的女儿,陈氏,当时的王氏已怀孕三月,花楼也再待不下去,她只能出去,卖些绣品为生。
日子本就艰难,生下陆清凝之后更是难以度日,她白天带着女儿给大户人家洗衣服,晚上熬夜绣东西,就这样过了三年,陆见文才将母女俩接回。
可陈氏大闹一场,死活不准陆见文纳妾,最后让母女俩在陆家做奴为婢。
母亲是在她五岁那年死的,只是一个小风寒就要了她的命,陆清凝记得,寒风刺骨的冬夜,她赤脚跑遍了整个陆家,只是想要一点药,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
母亲尚懂一些医理,可惜没能治好自己。
没找到药,陆清凝便让自己小小的身子泡了凉水挨着母亲,希望自己的体温能让母亲退热。
第二天早晨,身旁的身体早已不似昨夜那般滚烫,她想喂一些水给母亲,却发现她早已没了气息,摸到的便是她冰冷的、没有一点温度的皮肤,没一会儿,嫡母便叫了人,往母亲身上裹了一卷破席子,抬了出去。
后来她便被打发到偏院,每每教书先生来给嫡姐上课,父亲还是会差人将她叫上。
可下了学,她就要和下人一样干活,嫡母说这是培养她自力更生的能力。
打小,她就给嫡姐洗衣服、做糕点,还要扮猫做狗,供她取乐。
再后来,便是直接连书也不让她读了,父亲见了也未曾为她说些什么。
她想看书,只有让嫡姐开心了,才会赏她一两本书看,在寒冷的冬夜将手伸进烫水中为嫡姐彻夜暖脚这种事已是见怪不怪了。
可府里的丫鬟们却唤她“二小姐。”可她明明比陆晚凝要大上几个月,于理,她才是大小姐,可人在屋檐下,她没法违抗,便是被他们说什么便是什么。
窗台漏了风进来,烛火被吹的忽明忽暗,也不知何时会熄灭,陆清凝盯着烛台,想到了自己的未来,也如这风中的烛火一般,明灭都由不得自己。
她起身关好窗户,换上下人送来的绯色绣金睡衣,伸手摸了摸,并不那般丝滑,可穿在身上,却像微风吹在身上般凉爽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