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后清晨。
“前面就是紫荆岭伯爵的荆棘堡了吧,果然气派,比老爹你的野猪堡恢弘多了。”
从野猪领赶到荆棘堡诺马他们用了六天时间,边陲的贵族们或多或少都有修行骑士之道,即便没能成为骑士但都有侍从骑士的实力与体魄。
所以这四天他们除了睡觉,他们几乎都没怎么停过。
马车上,驾马的车辕旁,诺马坐在一侧,驾车的是阿福叔,这次赴宴野猪领除了佩格家的几人外野猪男爵还带出了十名骑士。
算上诺马几人的护卫骑士,这次出行的骑士有十六人之多。
不过耶格尔并没有来,他留在野猪领负责整个领地的安全工作。
“羡慕?”
马车门框的门帘被挂在木钩上,野猪男爵靠坐在软塌上问道。
“当然羡慕啊,这么气派的城堡一看就没少花钱,不愧是扎根边陲数百年之久的家族,北地总督之名光看冰山一角就能知晓几分。”
谢夫曼·布安伯斯,紫荆岭的伯爵,布安伯斯家族这一代的家主,北地行省总督,称号骑士,高岭荆棘。
布安伯斯家族自数百年依靠战功晋升贵族家族后就扎根边陲,从一介男爵到伯爵,整个布安伯斯家族用了六百年。
这六百年间,布安伯斯家族的分支几乎遍布整个边陲,要不是百年前的征王之战爆发席卷整个北地,那现在整个边陲都将是姓布安伯斯的。
“既然羡慕,那就好好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吧,大危难就是大机遇,有生之年我也想看到佩格家族出一个子爵甚至是伯爵。”
诺马耸耸肩:“我也想,只不过还是得先活下来再说其他的。”
“是啊。”野猪男爵叹息了一声:“得先活下来再能谈及其他的。”
“阿福,抓紧时间进入城堡吧,等后面贵族大部队都到了,这门可就不怎么好进了。”
“是,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