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威风不减(1 / 2)

刺情 晚天欲雪 767 字 3个月前

接完电话,方哲说我们恐怕得走了,胖子他们约了我踢球。

我不禁皱眉,“踢球?你这身体还踢球?”

方哲无奈地笑了笑,“也不一定要怎么踢,但肯定得去应付一下。哥几个很多年没一起踢球了,就当找一下青春回忆吧。”

我当然是不同意他的这个身体状态还要去做剧烈运动,这风险太大了。

“不行,你马上就要手术了,你是一个病人,你不能去做那种剧烈运动的。如果你非要去踢球,那我们就在这家里呆一天好了,我们不下山了。”我坚决反对。

“别这样,我不能扫了胖子他们的兴,以后你在珠市,恐怕有时候还得靠胖子帮忙,我不上场踢就行了,我看他们踢吧,亚宝,你就让我去吧。”方哲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其实我明白对于喜欢足球的男人来说,足球是和女人差不多一样重要的。方哲不权是为了应酬,主要还是他喜欢那个东西,以前在珠市一中他是校草,还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前锋,他有多爱足球,可以想像得出来。

“亚宝,我保证不受伤就是了。”方哲见我不说话,继续装可怜。

“好吧,我陪你去,不过你只能在场边看,你不能上场踢,你的身体不允许。”我叮嘱着说。

“好,那我们走吧。”方哲顿时高兴得像个孩子。

“可我们还没吃午饭呢,这样吧,我们也不去市里吃了,我们炒蛋炒饭吧,你会不会嫌弃?”

“好啊,只要是亚宝做的,什么我都爱吃。不过你要快一点,胖子他们等着呢。”方哲说。

要说我最拿手的食物,那就是蛋炒饭了。以前我念书的时候,我妈爱打牌,基本上是不给做饭吃的,于是我就自己做。但我也嫌麻烦,于是就炒蛋炒饭。初中三年每周几乎都周都会炒至少三次以上蛋炒饭,久而久之就练出一手炒蛋炒饭的好手艺。

一碗蛋炒饭,一份泡菜,是个青菜汤,是那时我最喜欢的食物。后来我的脸长成了鹅蛋脸,我都怀疑是青春期的时候吃的蛋实在太多了。

因为简单,所以蛋炒饭很快做好。方哲一尝,马上赞不绝口:“几乎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蛋炒饭,但我从来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蛋炒饭!绝对大厨级别的水平!”

“真的?”我有些不信。

“绝对真实,亚宝,我以为你只是清汤面做得好吃,原来你做蛋炒饭更好吃,如果我能活过来,你以后要经常给我炒蛋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