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幽暗的过道里,正在和一个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拥吻。
我赶紧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
他们可能是喝了酒,正吻得来劲,竟然没发现我拍了他们。
回到包间,我把王松的照片给曾如看,“这个男人经常来店里吗?”
“这位先生好人姓王吧?出手很大方,听说掌握着一家很大的公司,看上了我们店里的一个姐姐,提出长期包养她,还给她买了价格不菲的项链。”曾如竟然真的知道。
我只是随便问一下而已,没想到曾如还真是有印像,这就很厉害了。
“你管理着那么多家店,每家店都是人来人往,为什么你能记得住那么多人?”我奇怪地问,“我就不行,我们公司很多中层管理人员我都记不住名字的。”
曾如笑了笑,“姐,我能和你一样么,这些客人给我们带来直接的收益,尤其是那种出手大方的客人,我们是一定要记住的,出手大方的客人记住他们的姓名,会显得很尊重他们,知道他们的财力,就可以向他们推销更贵的酒,更贵的套餐,所以是必须要记住的。
试想如果一个大人物到我的店里消费,我却不认识,那这个大人物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他一定会感觉受到了怠慢,他以后肯定就不会再来我的店是消费了,是不是?而且大人物手里资源多,更有利用价值。”
曾如这话说得真是很诚恳了,想想真是这么个道理。
“这位王先生出手很大方吗?”我问。
“是的,两万块一瓶的酒,他每次都会点两瓶以上,给的小费也很多,小姐姐们都喜欢陪他,但他有一个坏习惯,爱咬人。这也是我对他印像很深的原因之一,我听两个人说过他。”
“咬人?”我有些不解。
“是的,这位王先生喜欢咬女人的大腿……根部,可以说是很变态了,他是你的朋友吗?我这样说他你会不会生气?”曾如说。
我附在她耳边,“你别告诉别人,他是方哲的二姐夫,他叫王松。”
“啊?”曾如也吃了一惊,“那经常来店里的,而且经常带小妹出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