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宏明一愣:“嗯?可以啊,我没意见。”
“那好,你好,几位帅哥美女,麻烦你们把这块牛排分一分,让其他选手都尝尝。”
工作人员明显也愣了一下,但他们似乎也早已习惯谢超轩各种出乎意料的操作,这个要求也并不过分,因此很快,一名主管模样的中年男子便招招手,安排了工作人员上前分割牛排,呈给各选手。
齐禹分到了巴掌大的一块。
他停下动作,洗干净手,夹起牛排打量起来。
以他对牛肉的了解,这应该是块牛外脊肉,对应西餐牛排应该叫什么他不了解,但称呼不重要,重要的是牛肉的性状。
怎么说呢,剃掉筋膜后,牛外脊几乎就是纯瘦肉,这又明显是草饲黄牛,纤维粗大坚韧,其实并不那么适合用来做牛排。
但种宏明偏偏就敢用敢做,甚至看切面,还做成了全熟的,外周酥焦,内里也已熟透,仅微微发红,几乎没有汁水往外渗。
这是真不怕柴啊。
他对自己的火候掌控就这么自信?
但回想了下先前种宏明的一系列动作,齐禹又觉得这块肉应该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柴。
虽然没有一直盯着,但略加回忆,再结合煎牛排所需的时间,齐禹便能判断出,种宏明至少花了十分钟时间去拍打揉搓那条牛脊肉,切开之后,更是不停地往里加水加油,就是为了将水和油排进牛肉粒,让肉更润。
当然,说是水其实并非水,而是葱姜绍酒——禹还依稀记得种宏明用绍酒抓葱姜,之后分几次倒入腌牛排铁盆里的也正是葱姜绍酒。
前前后后加起来,应该也拍打了将近二十分钟。
然后才花十来分钟时间把七大块牛排全部煎完。
咬下一小块牛肉,齐禹发现自己的判断没错。
这肉虽不失韧性,但确实不柴,嚼起来虽然不算太嫩,但也能轻易咬断牛肉纤维,并不会太废腮帮子。
关键是香,越嚼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