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下子就在两个烟鬼身上嗅到了一股气味,死人的气味。
西头鬼市名叫鬼市,但混迹鬼市的,却都是活人,王换嗅到两个烟鬼身上的死人气味时,心里便有一种预感,他预感,这两个烟鬼,多半活不长了。
“你们两个,是十三堂的?来收奉例?”
王换心里正在琢磨,自己的预感到底因何而来,一阵阴测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五个人慢悠悠的朝这边走过来,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腊排骨似的男人。鬼市就在眉尖河畔,夜稍一深,风裹着河水的凉气侵袭,还是需要加一件外衣的。但那个腊排骨裸着上身,头上还顶着一块浸了水的布巾。
腊排骨的脸,和烟鬼的脸一样,乌中带青,不仅脸色难看,模样也丑的要命,那两个收奉例的大烟鬼跟腊排骨一比,顿时英俊了许多。
王换看见腊排骨时,头皮就微微麻了一下。
“你们两个也是十三堂的,那老子该是哪里的?”腊排骨走到板屋前,顺手将头顶的布巾取下来,他是个光头,长了一头的癞痢,估摸是痒的厉害,腊排骨伸手在头上使劲的挠,这么一挠,癞痢全挠破了,痒虽止住,却疼的要命,腊排骨呲牙咧嘴,像是搂着女人挨板子。
两个大烟鬼看到腊排骨,眼珠子差点从眼眶掉下来,扭头要跑,腊排骨身后的四个汉子上前便把他们都按住了。
“吃烟土把脑壳都吃坏了。”腊排骨头上的癞痢开始流血,一道一道的血迹从头上慢慢滑过额头,流到脸上,他浑然不觉,信手在脸上一擦,一张乌青的鬼脸顿时抹的和关二爷一样。
“这事,不用你管。”王换看了腊排骨一眼,从小桌上拿起薛十三留下的一支烟,点燃了慢慢的抽:“是我摊子的事。”
“不对不对。”腊排骨摇摇头,把那块布巾重新扣到光脑壳上:“西头鬼市的事,都是十三堂的事。”
屋角的黑魁醒了,已经走到了王换身后。寻常事情,黑魁可以不理,但血鬼来了,黑魁的屁股便如长了钉子,安坐不住。
没人知道血鬼的真名叫什么,有人说血鬼是温州人,也有人说,血鬼是苦田人。传闻,血鬼小时候下河摸鱼,脑壳被河里的河童舔了,便长了一头癞痢,什么药都医不好。
血鬼是哪里人,谁也说不清楚,但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血鬼不像人,更像鬼。他要吃生肉,喝掺了鸡血的酒,睡觉的时候睡在棺材里。
西头鬼市的人,都要向十三堂的龙头交奉例,交过奉例,摊子出了事,十三堂会叫人摆平。十三堂除了薛十三之外,剩下的十二家每家一个月,负责西头鬼市的秩序。作为回报,每年年底,十三堂龙头会从一年所收奉例中拿一部分,分给十二家。这个月,恰好就是血鬼当值。
王换突然就想起了花媚姐不久之前刚和自己说过的话,他感觉,血鬼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一种饿狼看到猎物的光。
血鬼不理王换,转头看看那两个大烟鬼。两个大烟鬼开始哆嗦,其中一个明显还打了个尿战,鞋面已经湿了。
“剁了他们的手,丢到河里去。”血鬼估计头上的癞痢又开始痒,痒的心慌,他咬着牙说道:“要是能活,算他们走运,不能活,就沉河喂鱼吧。”
“我说,这是我摊子上的事,不用你来管。”王换把嘴上的烟拿下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血鬼,首先,他的确不想看着两个大烟鬼丢命,其次,这也是与血鬼的暗中交锋,自己若服软了,十三堂的人,以后便会渐渐的踩到自己头顶去。
“剁了他们的手,这是十三堂的规矩,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要守规矩的。”血鬼伸出舌头,舔了舔粘在嘴角的一点血迹:“谁不守规矩,只能剁谁的手。”
血鬼的四个手下,拖了大烟鬼就朝不远处的河边走去,其中一个手下从腰带上抽了一把四寸斧,这是肉摊上用来劈剁猪骨的斧子,刃口有四寸宽,沉重且锋利。
黑魁慢慢的抬起一只脚掌,但他的脚掌刚抬起,就被王换踩了下来。
许多帐,王换算得清楚,现在跟血鬼翻脸,还不是时候,他想做的事,必须在西头鬼市做,暂时不能得罪十三堂。
河边传来了几声惨叫,王换望去时,似乎还看到一片喷薄的血光。不久,血鬼的四个手下回来了,拿着四寸斧的人走到王换身前,故意举起斧子。斧子的刃口还在滴血,那人一甩手,几滴血便要溅到王换身上。
拿斧子的人突然觉得眼前花了一下,紧跟着,他又觉得自己的衣领被人揪住,刚刚看清揪住自己的人是王换,王换的一只巴掌,便结结实实的抽到了他脸上。
这一巴掌清脆的如同炸响了一个炮仗,拿斧子的人被抽晕了,原地转了几个圈,噗的一声,吐出两枚带着血丝的牙齿。
王换收回手,轻轻掸了掸袖口粘上的一点灰尘。还是那句话,他不能跟十三堂把脸皮撕破,但也不能任人挑衅,否则,西头鬼市这碗饭,便很难吃了。
“好,好的不得了,十三堂的人在西头鬼市让人打了,这事,一百年怕也遇不到一次。”血鬼一把揪下头顶的布巾,呲牙咧嘴的说道:“叫人!平了他的盘!”
第5章乌篷船
血鬼这两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个手下立刻拿了一只黑黝黝的哨子,放在嘴里使劲的吹响。
哨子的声音很大,像一群乌鸦在叫。哨声穿过一片一片飘荡在上空的雾,传出很远。
乌鸦哨的哨音飘过了食坊,飘过烟栏,也飘过了鸡笼。正在板屋外面仔细磨指甲的粉苏抬起头,目光有点茫然,他在回忆,因为有个岁数很大的老人好像说过,十三堂的乌鸦哨上次在西头鬼市吹响的时候,还是前清。
鬼市有些骚动,很多人在朝哨声响起的地方跑,有十三堂的人,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人。
王换站着没有动,黑魁到板屋里拿了一把刀出来,是乡下用来铡草用的铡刀拆掉的刀片,六七寸宽,四尺长。黑魁每天除去吃饭睡觉,就在用磨刀石磨这把刀。
十三堂在西头鬼市的分量,王换不会不知道,但他不能跑。一旦现在跑了,以后就永远不要再想回到西头鬼市。
大约就是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平常冷冷清清的鬼市南栅栏这里,聚起了很多人。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都到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十三堂的快脚,这些人暂时没有动手的打算,这是血鬼的事,除非到了迫不得已,十三堂其余的盘子才会帮忙。
血鬼的手下用的全是四寸斧,二十来把斧子,映着月光和灯火光,化作一个扇面,在逼近王换的板屋。黑魁双手掂着铡刀,朝前走了走。他晚上吃了六七斤羊杂,现在也想活动活动手脚。
王换没有动,血鬼的人都到了,暂时也没有动。十三堂没有傻子,尤其是领堂的人,个个都是粘毛比猴子都精明的角色。这两年,王换的生意做的大,且很稳,若是没有一点根基和依仗,很难有这样的大手笔。血鬼到现在还不知道,王换背后是不是有人。
血鬼是抱着试探的心,但他绝对不怕,黄三响说过,早就想平掉王换的盘了,若血鬼动手,真碰到了刺,黄三响会帮忙。
血鬼微微朝后退了一步,这是示意动手的信号。他做好了打算,今天就算平不掉王换的盘,被逼到这份上,王换背后的人,也要露面。
二十来把雪亮的四寸斧都已高高举起,血鬼退后一步,持斧的快脚刚要冲上前去,人群后突然传来了花媚姐尖利的叫声。
“等等!!!”
花媚姐是被人用滑竿抬来的,她脚上穿着上海买回来的女人鞋,走不快。花媚姐下了滑竿,粉苏就在前面开路,其实这完全多余,熙熙攘攘的人群,用不着粉苏驱赶,人一瞧见粉苏的样子,便都自觉闪到一旁去了。
“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我很少管闲事,可今天,就非要当一次和事佬了。”花媚姐穿过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站到他们和王换中间,喘了口气,先对王换说:“阿弟,你莫惹事,这个面子,给不给阿姐?”
“我一定给。”王换也挡在黑魁身前,说道:“看他给不给。”
“你给面子,那就好了,他的事,我来同他讲。”花媚姐转过身,压下两个快脚手里的斧头,走到血鬼身边,血鬼头顶的癞痢又在流血,血迹顺着眼窝流到鼻尖,花媚姐皱起眉头,丢了块手帕过去:“擦了再说话。”
“阿姐,这块手帕,你用过没有?你要是用过,我就拿来擦脸,你要是没用过,我也不用。”血鬼接过手帕,放在鼻尖闻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