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集结(2 / 2)

破雲 九天青雨 954 字 2个月前

黄衫人眉头一皱,道,“那你我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青衣老者沉吟道,“机会还是有的。四大势力为了给人看,必定要给江湖中人留下位置去争夺血魄的。所幸离大赛之日还有半月,到时候就要看个人的本领了。”

黄衫人点点头,低头思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破雲心中暗暗有了些眉目,只是血魄不知道是什么,竟然引得四大势力都出了面。虽然各大门主不参加,但也能看出血魄必不是寻常之物。

“隐匿这么久,就先去祁连山凑凑热闹吧。”破雲眼中精光闪闪。

祁连山连绵千里,山峰数不胜数。

山峦穷尽,高耸入云。山峰上面终年积雪,万古不化。

发现血魄的地方在一座山的山脚下,现在这里基本成了一个小村落。数不胜数的江湖人士齐聚这里,江湖四大势力的门下,在山脚下组建了四个大大的临时住所,供本门休息,又在外面修建了几个临时的住所供众豪歇息。在所有住所当中的空地上,筑起一个方圆数丈的擂台,而夺宝大会定于十日后举行,到时会开始选出十名去谷中寻得血魄的名额。

破雲仰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山峰大为赞叹,回头看看本该清幽僻静之地,现在却变成如繁花闹市,苦笑一声走进自己临时的住所。

破雲临时的住所在树上。

破雲不想被其他人打扰,就找了棵大树到树上休息。到了破雲如此的功力,本就是在哪里休息都一样的。

经过这么多天的耳听目染,破雲终于知道血魄是什么东西。

血魄是一种类似人参的东西,形状似人颜色通红,是大补之物。寻常人吃了便能健身延寿,习武之人更能平添功力数甲子!血魄成活于地下,六百年成熟,成熟后通体通红。传说此物成熟后便会通灵,每日出来到地面之上吸收日月光华,也狡猾异常,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钻入地下,消失无踪。还好,此物喜爱旧地且喜爱阴凉,湿润之地,而这里正是这样的地方,所以倒不怕它会跑掉。

虽然没见过血魄,但是人参破雲还是知道的。话会人参年长便会通灵性,遇敌入地而逃,想来血魄会遁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平添数甲子功力未免有些夸大,如果增加一两个甲子功力,便已是江湖中少之又少的异宝了。

虽然说是四大势力齐聚这里,但是夜羽门只有王自庸和徒弟郭杉前来。破雲远远见了却没有上前打招呼,一来雷殃门悬赏自己一事还不沉稳,不能给夜羽门添麻烦。二来,自己这副摸样实在是羞于见人,没有要紧事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炽阳门来的是阳融门主的独苗儿子阳化水。破雲从小就好奇阳融怎么给儿子起这么个名字。等后来爹爹讲起说,阳融自己脾气暴烈,武功更是走的阳刚一路,深知至刚易折的道理,但自己年岁已大,更该不易,索性就把儿子的名字叫做化水,让儿子以后刚柔并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