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帅嘞!”
余欢摆了摆手,话音也不禁染上塑料之感。
见他们打闹,揶揄:“手脚轻点,莫把小帅锅打得跟我一样脚都瘸了!”
2012年,杀马特在主流审美之下已经招架无力,沦落为中文互联网上的过街老鼠,群起而嘲之。
刚从非主流末尾走出来,余欢这个穿衣打扮,走在街头,自然有那么一番视觉冲击力。
西装领风衣其实从上个世纪早已开始流行,流行趋势至十年后依旧没有减少,时尚而经典。
当然了。
身材不好的话,很容易就会是衣服穿人,感觉不对味。
若想要穿出味道。
还得看脸。
与这些高中生调笑完,径直进新华书店
买完书籍后,余欢随即打道回府。
出租车飞速行驶。
突然来了一个电话。
“歪?欢儿,方雨婷刚刚跟我打听你的情况呢。”
欢后面的那個儿字,对方着重出声,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毕竟中华男人,从小就想当别人的爸爸。
这是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