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老孙家吃的这顿饭,可能是迟红光自出生以来吃的最好的一次。
尤其是当他得知,今天吃的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大外甥从外边搞回来的以后,迟红光更是不止一次的夸赞孙同有本事。
吃过晚饭,孙同将把迟红光带到自己屋,当他看到孙同能一口气拿出八个手电筒的时候,迟红光人都傻了。
这可是手电筒啊,多金贵的东西,结果到了孙同这里,这东西竟然轮堆儿。
“老舅,你看你喜欢哪一个,随便拿。”
孙同拿出来的这些手电筒,外形只有两种,一种是银白色的手电棒,这种手电算是现在这个时代最常见的。
除此之外,孙同手里还有两种手提式的手电。
因为都不能充电,所以这些手电全都是使用的一号电池。
“我就要这个了。”
跟孙同不同的是,迟红光并不喜欢那两个手提式的手电,毕竟这玩意长的就跟自家的煤油灯一样,他反倒更加喜欢时下最流行的手电棒。
“一个够家里用的吗?”
“够了,家里不是还有一个吗?”
这一次来县里能够弄到一个手电筒,这对迟红光来说已经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了。
“你满意就行,对了老舅,我记得老家那边没有钟,我这有个老钟,你要不要一起给拿回去?”
孙同光黑市经常能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开始孙同也想要学小说里的主人公,在黑市里购买一些古玩。
可问题是,壮河这边的黑市很少会出现那些东西。
这边的黑市最常出现的东西除了各类食物之外,就是一些家庭用品以及一些退伍军人从战场上缴获到的东西。
就拿孙同来说,这些日子他从黑市买过枪,买过手表,买过钢笔,买过钢盔,买过水壶,买过烟盒,买过打火机甚至还买过刺刀和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