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 章 浮尸案(13)(1 / 1)

明侦探陆用 顺手牵虎 524 字 2个月前

小武听完陆用的话,立马轻手轻脚的出去了。

陆用看着整个现场的痕迹,首先排除了两个人是仇家的可能,因为按照古代能够结仇的,基本都是已经面对面发生过矛盾的,要不然两个人很难发生交集产生矛盾,毕竟整个社会体系和目前的条件就决定了在这个框架内。

那么剩下来就应该能差不多确定凶手应该是死者的熟人,或者最起码也是结伴而行至此的。

因为整个现场的痕迹能够明显看出来,这两个人是曾经并肩靠在墙上的,说明在发生案件之前,两个人一定是相互不太设防的。

可是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而是他们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两个人来到这个荒废的花圃难道还有别的原因吗?

是因为两个人一路至此无处投宿?还是这里曾经有什么是两个人隐藏的?

可是这里面也没有发现任何挖掘过的痕迹啊!

陆用这会儿蹲在地上,开始认真思考起来。

这里首先是没有屋顶的,那么那天一定不会是下雨,真的要是下雨,两个人真要跑到这里避雨,那还不如去小树林躲雨。

从目前已经找到死者倒下的痕迹来看,死者应该和凶手是存在身高差的,否则凶手肯定不会趁着死者起身的时候动手。

而且前两刀间隔的时间应该不长,因为从痕迹上可以看出,死者第一反应是抓墙让自己站立,然后就是准备用双手撑起自己,结果第二刀就来了,这一刀直接扎到了死者的心脏,那会导致体内大量失血状态,这时候死者哪怕认为他还有力气,基本也都是自认为的,凶手这会儿已经把死者牢牢按在了墙上,直到死者死亡,开始存在下垂感,凶手才让死者倒下,最后又在死者脖子上扎了一刀。

整个行凶过程,陆用认为不会超过两分钟的时间,第一刀死者肝脏破裂,第二刀死者心脏破裂,这两处出血量都会非常大,迅速就可以让人失去任何抵抗力。

那么从整个痕迹来看,凶手就是有预谋的在这里杀人,从而也能知道凶手肯定是知道这个地方的,而且应该还来过这个地方,但是死者却不一定知道。

陆用想着,如果是死者已经知道这里,这里又没有挖掘的痕迹,好端端走到这里,还要在这里休息,陆用觉得有些牵强,虽然有可能,但是可能性很低。

那么选在这里杀人,肯定是凶手经过这里的时候,不管是方便也好,还是其他原因也好,最起码在这里停留过,那么能到这里,要不往辛家集去,要不从这里登船去其他地方。

那么这个凶手能趁着空隙去抛尸,说明对这里应该还算熟悉,或者就是这里的人,那反过来推测,那名死者就应该是凶手在外面认识的人。

就算查路引,可能这两个人也不是一起被查的路引,甚至是这名死者一直前来这里以后,凶手在这里接应的。

如果是本地的,那就不会埋藏衣服,换好衣服,打个包袱就能直接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