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海这次收获极大。
下课后,继续跟梁江涛交流,问他具体的想法。
比如受贿多少万算数额特别巨大,这个应该怎么界定?
梁江涛说也不客气,直接按照后世的法律修改,说三百万以上算数额特别巨大。
吴志海一惊,说这样是不是有些太高了?
直接从十万变为三百万?
在他的理解里,一百万以上就已经算是数额特别巨大了。
梁江涛说,还是刚才他说的思路,社会在飞速变化,今天看起来一百万是很多,但几年之后就不算什么大钱了,可能也就是三线城市的一套房产。
从打好提前量的角度,数额提升到三百万是最合适的。
其他等次也得相应提升。
吴志海点点头,具体还需要再调研,再研究。
同时向梁江涛提出邀请,请他参与课题组,提出宝贵建议,不会耽误他太长时间,关键的论证会需要他参加一下。
梁江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为立法做贡献,是一种锻炼,更是一种光荣。
他是法学专业的,有法律信仰,对法治有一种特有的情结。
他们上学时,最想做的,不是法官,是检察官,也不是律师,而是立法者。
在西方,立法权是最重要的权力,在他们眼里,是代表神在行使世俗的权利!
接下来的总结授课,是中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长王金海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