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凉州草原上最擅长迁徙的游牧首领,还是青州大地上最能征惯战的嬴朝老兵,都想象不出,这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一顶帐篷。
帐篷的通体只用了一种材料,金色的林州锦。
如果说,区区一块林州锦帕就能在青州的黑市上卖出数两黄金的价格,那么这帐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屋”。
帐篷分厚、薄两层。白天的时候可以将厚缎的一层掀起,只留下一层半透明的薄缎。若居于其中,不仅敞亮,帐中人还可以透过薄缎欣赏帐外之景,如纱帘一般;而从帐外看过去,帐里的情景却如同隔雾,不能真切。等到了夜晚,将厚缎放下,便能遮风挡雨,冬暖夏凉,绝无憋闷之感。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顶帐篷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逍遥宫”。
“俯瞰人世奢华,遍览天界逍遥。”
因此而得名。
帐内,林州的山缎毯,燕州的紫木几,青州的梓丹瓷,凉州的逍遥烈。任挑出一样,都可以说是当世之绝品,天下奇珍。若得变卖,几乎可以换来寻常人家一年的用度。然而这一切,看在这光头男子的眼里,却只是寻常物事,如同草芥一般。
“逍遥宫”里,光头的男子斜依在茶几后面,眯着双眼。而在他的大腿上,却扭坐着一名半裸的女子。女子极尽奉迎之能事,兰花般的玉指挑逗着男子宽阔的胸膛。略做娇羞之态,却又将修长白皙的大腿紧紧缠在男子的双腿之间。双股交错缠绵,只见她轻舒腰枝,将粉嫩的酥胸轻贴于男子的身侧,上下扭动着。不经意间,粉嫩的双峰只上竟已泛起一阵红晕,浸出一层薄薄的细汗。
“马王爷,轻些,你可又把奴奴弄疼了。”女子双目迷离,轻声呼唤之下,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娇喘。
“哈哈哈…”光头的马王爷爆出一阵狂笑,惹得他脸上的伤疤又狰狞了几分:“‘欢烛枕边逍遥夜,天上人间!’哈哈哈…我家师爷鬼扯了一辈子的闲淡,可老子还就只喜欢这么一句。痛哉!”
说着,他伸手便要去端紫木几上那碗烈酒。却忽然只觉腿上的名叫“欢烛”的女子绷直了身子,一声娇柔的喘息猛的从她的嗓间流转而出,恍若飘于云端。玉白的纤足微微一蹬,足尖便挑翻了木几上的瓷碗,将碗中的逍遥烈,碰撒了一地。
好一会儿,欢烛的身子才一下软下来,湿湿滑滑的帖伏在马王爷的身上,透着一股媚人的体香。她细声细语的说道:“王爷…奴奴不小心碰撒了你的酒…你不会怪罪奴奴吧…”
“哈哈哈…老子怪罪谁,都不会怪罪你个风骚的小妖精!”马王爷大笑着,刚想挑逗一番,却只听帐外有人痰嗽一声。此时,“逍遥宫”的厚缎已经掀起,透过薄缎看过去,却正是跟随自己多年的师爷。
“王爷,狼烟传讯。鱼儿,已经上钩了。”师爷的声音很低。
“哟呵!几个兔崽子这么快上钩了?!哈哈,来,进来说,进来说!都是自己人!”马王爷今日的心情似乎很好,招手让师爷进来。
帐外的师爷毕恭毕敬的鞠了一个躬,轻挑帐帘走了进来。来到帐内,却只是低低垂着头,仿佛对地上打翻的酒壶和面前旖旎的春色视而不见。
欢烛也似乎对这一切早已司空见惯。此刻的她软绵绵的趴伏在马王爷的身上,连衣裳也懒的遮,眼神中透着一股迷魂的慵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