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长的好看。
偶尔有人高兴了还会给他点小费。
在这所酒吧里,他第一次被刷新了消费的观念,也是在这里,他认识了第一个朋友。
在酒吧驻唱的一个男大学生。
同样家境贫寒,那个男生是学声乐的,加入了流动乐队来这里赚生活费。
叶炆逸觉得这人跟周围的打工人不一样。
在他眼里,音乐是艺术,是很高大上的东西。
他跟大学生关系越来越好,闲暇的时候,大学生会给他看自己写的乐谱。
叶炆逸问他:“你今天唱的歌是这首吗?”
大学生一乐:“怎么可能?”
“唱的当然是最近流行的歌啊。”
“那你这首歌以后会唱吗?”
大学生顿了一下。
“谁知道呢。”
“诶,我来教你看乐谱吧。”
“我?算了算了,我懂什么?”
大学生很固执:“我那天听到你在角落卡座那边哼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