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朵写的是爸爸带她去看马戏的经过,作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详细描写了猴子踩高跷、大象吹口琴、狗熊打篮球等马戏节目。
看马戏的过程中,妃朵一直在鼓掌欢呼,双手都拍疼了。
观众席上,妃朵和爸爸的身边坐着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他就是犬牙。
这个男人的变态行为只是冰山一角,黑暗里有着更多隐秘的内容,如果将他的内心整个托出水面,全部呈现出来,我们会看到惊心动魄的画面。他的内心千疮百孔,每个孔里都流着冰冷的海水。
犬牙的三轮车里放着个小喇叭,反复播放着一句话:收酒瓶,收纸箱子,收铜收废铁。
他在走街串巷收购废品的时候,曾在路边看到几个90后少年为了寻求刺激而活剥小狗。一个年轻人剥皮,几个年轻人撕扯狗腿和皮毛,还有一个女孩站在旁边,脸上带着轻松的笑。他们张开血淋淋的双手,用手机自拍,还对着镜头做鬼脸。
犬牙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他踩着三轮车的脚刹,点了根烟,问道:狗肉卖不卖?
一个90后少年说道:不卖,我们就是剥皮玩儿。
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孩说道:这是别人家的狗,我们杀狗玩儿。
为首的一个年轻人说道:咱们拍了照发微博上,气死那帮狗粉。
犬牙不屑地说:杀别人家的狗没意思,要杀就得杀自己养的狗。
犬牙杀的第一只狗,是他养了三年的一只黑背狼狗。在废品收购站的院子里,狗不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亲密地依偎在主人的脚边,抬着头,舔了一下他的裤管。犬牙摸摸狗头,从筐里拿出一把细长的刀,他将狗头揽进怀中,把刀尖猛地刺进了狗的脖子。狗号叫一声迅速地蹿到了纸箱堆里,犬牙向它招了招手,唤它过来。狗畏缩着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他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温情转瞬即逝。手中的刀再一次戳进了狗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哀号着,脖子上插着刀,又跑走了。犬牙再次唤它回来,它疼得龇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这只狗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他叼着根烟,剥掉狗皮,分割狗肉,最终在狗眼上捻灭烟头儿。
他喜欢吃狗肉,这是他杀死自己喂养的狗以及后来偷狗的原因。
在棉纺厂家属院的公共厕所里,他用一只猫擦过屁股,那只猫的身上沾着大便,直到下了一场暴雨之后,那些大便才消失不见。
我们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在一生中不会再有第二次。
犬牙和那只贵妇犬就是一见钟情,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