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生,怎样在家里烧掉他厌恶的学校宿舍?
一个下岗工人,如何在外地点燃厂房仓库的货物?
形形色色的犯罪中,放火和杀人是常常被相提并论的严重犯罪行为。有些自以为高明的犯罪分子会采取遥控点火或延时点火的方式,尽管大火会毁灭掉一些作案证据,但是他们低估了警方的侦查能力往往就会弄巧成拙。
张庆金吊在卧室房顶的挂钩上,这挂钩是为吊扇预留的。
张庆金垂着的身体下面是一张床,燃烧后面目全非,他下半身被烧焦呈黑色焦炭状,外套被烤得缩成一团,像树瘤似的附在身上,面部皮肤炸裂。
很多自杀者,担心自己不死,往往会选择多种自杀方式同时进行。
例如,先喝农药再上吊,服用大量安眠药再跳楼。
警方在张庆金出租屋的储藏室里发现了作案工具——切割机。这直接指向了他就是凶手。张庆金杀死林六月和她的儿子小铁鱼,自己畏罪自杀,先纵火后上吊,从表面上看这个人死意坚决,此案真相大白,应该到此结束。
然而,这一把火烧出了很多疑点。
火灾现场千差万别,调查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火灾现场勘查,由于火灾形式不同,形成痕迹物证的原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不同,所以起火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首先要结合现场勘查确定起火点,起火中心的任何残留物体都至关重要。圆桌、茶几等小支撑面的家具在火焰的作用下,由于先烧的一面失重,它们会和一般家具倾倒方向相反。木质家具的灰烬垂直堆落于原位置,虽不能指明火势蔓延的方向,但是可以证明火势发展的程度以及与起火点的距离,从而根据蔓延痕迹判明起火部位。
包斩在床边发现了一堆燃烧物,结合现场,确认此处就是起火点。将燃烧物分开一个剖面,仔细观察残留物每层的燃烧情况,辨别每层物质的种类,也就搞清了起火原因。
燃烧物中有残留的蚊香、被烧得变形弯曲的蚊香支架、火柴梗、报纸的灰烬,将这些东西联系起来,就可以分析出火灾是怎样发生的。
凶手点燃一盘蚊香放置在支架上,又把几根火柴放在蚊香上,然后将一团报纸放在上面。蚊香引燃火柴,火柴烧着报纸,旁边的床单也随即着火,火灾发生。
蚊香能烧几个小时,可以给凶手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明条件。
火灾发生的时候,凶手远在现场之外,故意使警方误认为凶手没有作案时间。
经过走访,蚊香和火柴都是张庆金从附近的小卖部买来的,法医的验尸报告中也没有发现死者张庆金的气管和肺部有烟尘,说明火灾发生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凶手具备高智商犯罪的特点,杀人后在短时间内就地取材伪造了一个自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