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以诺修斯看着自己被手甲包裹的手掌,自言自语道。
雅各布的手足(无冠的武艺)EX,这个技能给他的技艺带来的增长,或者说增长的方式,实在有点超出以诺修斯的预料了。
虽说是有着无限度增长技艺的特性,以至于他一直都对这个技能相当满意。但真正体验过之后,才知道自己对这个技能还是没有准确的概念。
这已经不是“天才”这种程度的词汇可以形容的了。硬要说的话,“进化”这个词才更加贴切。
用更加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对面辛辛苦苦练了两年半的拳击,而你在自家地下室里对着沙包打了十分钟的王八拳,结果莫名其妙神功大成,上了擂台之后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自己给对面来了一拳,还直接把对面给干碎了。
以诺修斯现在就是这么个感觉。
你真要说跟魔兽battle了几个小时后他脑子里对战斗有没有什么感悟,那多少还是有点的,毕竟又不是傻子。但是这点感悟起了什么作用吗?
那是没有的。
相当割裂的一个事实是,以诺修斯并不知道怎么战斗,他现在只“会”战斗。
绝大部分情况下,只要一进入战斗以诺修斯就会本能地动手。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当以诺修斯的脑中出现一个念头并确定要实施它的时候,身体自己就会使出相应的武艺。
就比如说,这里有一头乌修穆迦尔朝你扑过来,而你要把它推开。以诺修斯很轻松的就能做到,但为什么手腕和腰腹是这样用力的、为什么手掌要摆成这个角度,他根本不清楚原理。要是抛开这个技能让他凭自己的脑子思考的话,估摸着最后不管脑子里想的是什么,都会变成“用蛮力把对方甩飞”的情况。
以诺修斯不是一个庸才,正相反,他在人类里已经算得上是绝对的天才。
正因如此,这个技能在以诺修斯的眼里才显得如此的抽象。
他学过太极拳和八极拳,学过跆拳道和截拳道,学过泰拳和巴西柔术,也学过空手道和散打……
这些现代人类的搏斗技巧虽说没办法套到魔兽的身上,但核心思想还是有用的。怎么打能干掉对面,以诺修斯自己心里也有不少想法。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研究的话,凭借着身体素质干掉魔兽也是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一打起来,以诺修斯却完全看不懂自己的身体是怎么动的。
一开始,以诺修斯还知道自己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