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方索重重点头,鼓励道:“好孩子,有志气,像你爹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不过,初丫头,你也听叔一句话,人靠自己,固然没错,但咱们生产队也是个大家庭,有什么困难,你也要说出来,大家乡里乡亲的,总能帮上一把,再说了,咱们大队长也是当兵出身,跟你爹也算老交情了,总能对你多些照顾,你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成天把自己闷在家里,跟乡里乡亲的,都不走动……”
一个人的话是出自真心还是出自假意,对于如今的叶初而言不难判断,方索既然真心为她考虑,那她唯有领下这份儿情。
“谢谢索子叔,我明白的,您看我现在不就主动跟您走动了吗!”叶初侧头看着方索,露出了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有的俏皮笑容。
“你这丫头啊,真像换了个人似的,不过,却招人稀罕多了,索子叔喜欢你跟索子叔多走动,不是说家里没粮下锅了吗,明天还到索子叔家来搭伙儿!”
叶初赶忙摆了摆手,说道:“可别,索子叔,我哪能天天来您家搭伙儿啊,又不是天天都能捡着野鸡。”
方索挑了挑眉,“切,没有野鸡,叔也能让你吃饱。”
“别,不用了,您乐意,婶子还不一定乐意呢,再说了,明天我就要进城买粮了,所以,就搭今天一天伙儿。”
“这样啊!”方索挠了挠头,说道:“那晚上临走前揣两个馒头,就当明天路上的口粮。”
……
方家也是四间屋子两个院子,却一共住了有五口人,除了方索和方索的媳妇儿宋小兰之外,还有方索的老母亲和方索的一儿一女。
儿子方达,今年十七岁,比叶初大了两岁多,已经是个能挣满工分的大小伙子了。
女儿方芳,今年十二岁,虽然比叶初还小了三岁,但看起来却比叶初壮实不少。
毕竟方家又不像叶家一样重男轻女。
况且,方家老人少、孩子少,方索和宋小兰又都是干活儿的一把好手,所以方芳从小便是吃着饱饭长大的,自然不像叶初亏空了十几年的身子骨。
虽然近两年叶初的生活变好了,但亏空的身子骨哪是那么容易便能补回来的,更别提叶初刚刚又大病了一场,整个人更仿佛一个豆芽菜一样。
宋小兰见叶初一副比自家女儿更瘦弱的模样,可心疼坏了,一时母爱泛滥,便决定要给叶初做点儿好的。
再说了,人家叶初拎来了一只野鸡,他们家也不能光占便宜,不出货啊!
宋小兰在厨房忙活,方达和方芳兄妹俩在边上打下手,方家老太太腿脚不好,跟叶初打了个招呼便回屋里炕上歇着了。
叶初作为客人,被方索拉到堂屋休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在叶初几番旁敲侧击之后,终于从方索的嘴里套出了很多黑市的消息,这些消息都是她的父亲叶旭从来不会告诉她的。
叶旭不跟她讲黑市的事儿,自然是担心她会出事儿,彼时,叶初还是个老实怯懦的孩子,父亲不说,她也不会问,买东西不是在公社大集,就是在县城供销社,黑市无她而言,只是听说,却从不敢动去的念头。
然而,此时的叶初早已不是彼时的叶初了,天大地大,又有什么地方是她不敢去的呢!
叶初故作一副好奇模样,跟方索问到了自己想知道的内容,便不再主动发问,方索也只当是给叶初讲了讲黑市的故事,却万万没想到,叶初的脑子里已经动了去黑市一游的念头。
在方家吃得一顿饭,是叶初穿越回来后,吃得最家常的一顿饭,有肉有菜有馒头,不得不说,十分可口。
掺了四分之一白面的粗粮馒头、小鸡炖蘑菇、荤油炒酸菜和芹菜炒腊肉。
粗粮馒头掺了些许白面之后,增加了细软香甜,减少了剌嗓子的粗砺感;野鸡用山上的榛蘑炖上一个小时,汤美肉滑,鲜香可口;正宗的东北酸菜用荤油一炒,此中无肉胜有肉;新摘的嫩绿的芹菜炒上几片腊肉,虽然每人只能分得一片腊肉,但也清新味美,回味无穷。
不得不说,宋小兰的手艺真的很好。
这样的一桌子好菜,方家上一次吃好像还是过年呢!
至于叶初上一次吃,却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饭后,叶初提出回家,方索硬是塞给了叶初两个馒头,叶初拧不过,只得收下,心里却道:今天吃了方家不少好菜,正好须弥空间中还有不少野菜菌菇,明晨临行前便给方家送上一些吧!
入夜,叶初再次进山,找了一处灵气最为浓郁之处,开始修炼。
时光流转,天际露白,叶初睁开双眼,再次取出一枚培元丹服下。
结束修炼,丹田之中灵力充盈,叶初握了握拳头,不禁露出一抹微笑。
叶初的早饭又是在山里吃的,她把昨天方索塞给她的馒头烤了烤,撒了盐和香料,还顺手烤了几枚鸟蛋,接着,她像昨天那样,又用玲珑钵煮了野菜菌菇汤,吃饱喝足之后才往山下走去。
下山路上,叶初随手扯了一些树藤,编了一个藤筐,她手艺不佳,编出的藤筐异常丑陋,但装些野菜菌菇却没什么问题。
叶初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些野菜菌菇塞满藤筐,也不回家便直接往方索家走去。
早晨七点,已经过了上工的时间,由于叶初一路行来不经过任何耕地,所以除了一些从家里跑出来玩耍或者打猪草的小孩儿,叶初并没有碰上什么熟人,把藤筐交给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的方芳,寒暄两句,叶初便离开了。
……
石桥村距离三合镇,也就是三合公社,大约十公里,而三合公社距离安丰县县城还有三十公里。
从石桥村去安丰县,最快最省劲儿的方式便是从石桥村先坐半个小时牛车到三合公社,再在三合公社坐半个小时公交车到县城。
然而如今这个年头儿,大家日子过得都苦,能省则省,谁愿意花钱来坐车呢?
所以,绝大多数人去县城都宁可走上大半天时间,并且如果没有必要,村里人更是很少出门,连公社都很少去,更别说是县城了。
叶初记得她此前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公社的邮局取钱,顺便买些粮食日用品,每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才会去一次县城,买一些公社里买不到的东西。
那时候叶初身上有钱,尚且为了省点儿车钱步行前往,买了东西再坐车回来,如今她身无分文,便更只有靠双腿走去县城的份儿了。
叶初早晨七点左右出发,抵达县城的时间竟已是中午十二点,足足五个小时,这还是叶初修炼之后脚程变快的结果,要是按照她以往速度,这四十公里的路程,她足足能走到下午两点。
国营饭店的门口飘来阵阵香气,囊中羞涩的叶初却只能抽了抽鼻子,暗道:
无论如何,也得把人参尽快出手了!
第6章卖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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