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下乡知青!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经到了1966年秋天,石桥村迎来了秋忙,同时也迎来了一批知青。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其实是早些年前就有的事儿了,叶初记得,在她四五岁的时候村里就迎来了第一批知青,当时只有两个人,都是二三十岁的男知青,其中一个已经结婚生子,娶了原大队会计家的女儿,现在自己当了大队会计,而另一个则是家里给安排了工作,头几年便已经回城了。
在她快满十岁的时候村里迎来了第二批知青,一共八个人,五男三女,人数不少,记得当时,村里还提前为这批知青盖了知青所。
这八个人当初还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抱着建设农村的伟大理想自愿下乡的,然而他们到了石桥村不出一年,理想便被现实压倒了。
他们纷纷想要回城,然而,下乡容易回城难,三个女知青在村里熬了两年便熬不住了,见回城无望便找人嫁了,五个男知青也有一个在村里娶了媳妇儿扎了根,另外四个有一个终于在去年得以回城接替了父亲的工作,剩下三个则现在依旧住在知青所,艰苦的生活已经让他们麻木,麻木到已经习惯村里的生活。
如今数年过去了,石桥村竟然迎来了第三批知青,并且这第三批知青可不是像前两批一样,是自愿下乡的,而是被迫下乡的,七男九女,一共来了十六人,一下子便给小小知青所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看着知青所破败的环境,有的吃不了苦的知青当场便跟队长赵国良表示,他们能不能不住在知青所,而是自己花钱租老乡家的房子。
赵国良本来就头疼怎么安顿这批城里来的少爷小姐,没想到他们倒是自己提出了解决方案,那好啊,你们就自己花钱租好了,等你们找了一圈就知道了,老乡家的房子还不如知青所呢!
赵国良冷哼了两声,不耐烦地敲了敲烟袋锅子,索性便不再管知青们怎么折腾了。
秋忙这么大的事儿,他可没时间陪娃娃。
然而赵国良却不知道,挑头儿说要租老乡家的房子的两个女知青,刚一进村儿便相中了叶初家的房子。
苏媚儿今年20岁,来自吉省省城,是家里的小女儿,非常得宠,父亲是革委会主任,母亲是纺织厂工会主任,要不是因为父亲职位感敏,特殊时期不敢冒险把她留在城里,又不好动手脚给她安排一个富裕村子,否则哪里舍得让她到石桥村这种穷乡僻壤来吃苦啊!
不过苏媚儿的父亲倒是给苏媚儿带了不少钱和票,并且承诺不出三年一定接她回城,给她安排工作,就这样,苏媚儿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下乡了。
所以当赵国良走后,苏媚儿第一个便不屑地扫了一眼简陋的知青所,高傲道:“我已经相中了一处住处,我先去了。”
紧跟着,另一个跟苏媚儿年纪差不多,穿着打扮完全不输于苏媚儿的女孩儿站了出来,笑道:“我也有相中的住处了,那我也先去了,等我安排好了再回来跟你们汇合。”
这个女孩儿名叫冯婉秀,19岁,来自邻省省城,出身书香世家,由于时局动荡,她的家里并不能够确定会不会受到波及,便让她和她的哥哥都下乡了,说是将来如果确定了家里不会受到波及,再接她和她的哥哥回城。
因此冯婉秀跟苏媚儿一样,都是不差钱的主。
两人一前一后,往同一方向而去,过了一会儿,苏媚儿回头道:“你跟着我干嘛?”
冯婉秀:“我没有跟着你,我也要往这个方向走。”
苏媚儿惊道:“你也相中了那个红砖房。”
冯婉秀挑了挑眉,“怎么,不行么?”
苏媚儿:“不行,你不能跟我抢。”
冯婉秀笑了笑,“那就得看看人家老乡愿意租给谁了。”冯婉秀说完,不屑地哼了一声,便踩着小皮鞋继续往前走去。
此时,正值中午,叶荷正在叶初家里给叶初和大黄做午饭,而叶初自己今天则去县城卖药了,还没有回来。
要说这几个月以来,叶荷的表现还是让叶初颇为满意的。
首先,叶荷为了每天能来叶初家里干活儿而不被婆家和叶家怀疑,竟然给自己编了一个非常好的借口,那就是,她因为摔破了头,落下了头疼的毛病,犯起病来就疼得不行,老孙头儿也束手无策,但是叶初的药却能缓解她的头疼病,然而叶初却不待见她,根本不想给她治,所以她才不得不出苦力来给自己换药。
借口虽然漏洞百出,然而只要叶荷自己咬死了,说就是这么回事儿,她的婆家和叶家就拿她没有办法。
于是,叶荷每天早晨,天不亮就跑到叶初家里,挑水劈柴,埋锅造饭,在叶初和大黄吃早饭的时候,她就坐在院子里啃粗粮饼子,等到叶初和大黄吃完,她再洗碗刷锅,收拾一番,叶初上山采药,她便上工。
中午下工,叶荷第一件事儿便是往叶初家里跑,给叶初和大黄做好午饭后她自己再跑回家里吃,然后再跑回来收拾,直到下午上工。
同样的,下午下工,叶荷依旧跑到叶初家里做晚饭,然后跑回家吃饭再回来收拾。
起初,叶荷就是负责叶初家里的卫生、挑水劈柴和一日三餐,后来,大约过了一周,叶初告诉叶荷,以后做饭可以多做一份,就不要带干粮或者来回来去地跑了。
倒不是叶初大发善心,而是她觉得叶荷年纪也不小了,天天这么折腾下去,折腾出毛病了村里再把帐算到她头上,得不偿失。
何况,她管饭又不是白管的,条件便是叶荷下午不能去上工了,要留下来帮她处理草药。
叶荷当然是巴不得的,毕竟叶荷眼见着叶初家里的伙食,那看是顿顿细粮天天有肉啊,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啊,她每天做饭时都想偷吃一口,却是有贼心没贼胆,现在好不容易,叶初亲自开口了,她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至于少上半天工的问题,那就更无所谓,她上半天工最多只能挣四个工分,四个工分就能换得一日三餐的口粮,并且吃得这么好,叶荷怎么看都觉得自己赚大了,自此给叶初干起活儿来便更加心甘情愿了。
当叶荷真正把自己摆在了过去地主家的丫鬟的位置上之后,叶初的日子过得越来越舒服了,貌似除了采药卖药和洗自己的内衣裤之外,其他事情叶荷都能代劳。
最开始,叶初发现叶荷是个比较有眼力价儿的人。首先,叶初吃饭的时候依旧是跟大黄一人一狗,叶荷从来不会凑上来;其次,叶荷总会趁着叶初不在屋里的时候打扫卫生,不会在叶初喝茶或者看书的时候在屋里晃来晃去。
渐渐地,叶初还发现叶荷是个学东西挺快的人。处理草药她看了两遍就能上手,速度慢却不出错;泡茶她学了两遍就能照做,味道也大体不差。
后来,叶初跟生产队商量,花钱又扩大了后院的宅基地,在八十一株引灵草的外围又种了两排仙果,翻地和种树的工作当然都是叶荷来做的,叶初仅仅是负责在仙果种好后用灵力灌溉而已。
仙果种好后,叶初又让叶荷重新给后院扎了篱笆墙,后院既然扩大了,前院自然也没有不扩大的道理,于是,前院也重新扎了篱笆墙。
叶初在县城买了青砖,在前院铺了两排青砖路,没有铺砖的地方,叶初便让叶荷也翻了翻地,种上了一些仙茶。
就这样,通过陆陆续续的改造,叶初的家看起来比村里其他人家简直好上太多,也不怪苏媚儿和冯婉秀刚一进村儿,离大老远便被叶初的家吸引了。
苏媚儿和冯婉秀几乎同时敲响了叶初家的大门,大黄“汪汪汪”叫了几声,叶荷才听见敲门声,在围裙上抹了抹手上的油,小跑出去开门。
叶荷以为是村里人谁有事儿找叶初,没想到一开门却看见了两个年轻姑娘,不是村里人,应该是知青吧!
叶荷问道:“你们什么事?”
苏媚儿抢先道:“这位婶子,这里是您家吧!我是刚来的知青,因为知青所实在住不下我们这么多人,所以我想出钱租您一间屋子,一个月三块钱,您看行吗?”
苏媚儿说完便得意洋洋地看冯婉秀一眼,意思是:你看,我一个月能出三块钱,你出得起吗?
gu903();冯婉秀不屑地勾了勾嘴角,越过苏媚儿也对叶荷说道:“婶子,我也想租您一间屋子,我一个月出四块钱,您租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