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减免赋税(1 / 1)

“郯国公,你来说说咱大周的税收制度及现实状况?”

大周实行的是“租调”税制。

租即指田租,有田就有租。

上租比例是“十税一或是十税二”。

也就是说,总收成的一至二成得上交给朝廷。

调就是傜役和人头税,有人就有调。

成年男子每年需服役三十到四十天。

人头税是每个家庭的成年男女,每年得给朝廷交纳一定的粮食、布匹或银钱。

大概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税种。

而且。

有些州、郡、县的官员,还巧立名目,变相地二次收税。

苛捐杂税层出不穷。

王轨未作迟疑。

把税制以及当下税收乱象说了个明明白白。

“你再说说,承担这些徭役、赋税的主体是谁?”

“回陛下,是自耕农,佃户。”

王轨说完,不着痕迹地瞟了小皇帝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