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国公,你来说说咱大周的税收制度及现实状况?”
大周实行的是“租调”税制。
租即指田租,有田就有租。
上租比例是“十税一或是十税二”。
也就是说,总收成的一至二成得上交给朝廷。
调就是傜役和人头税,有人就有调。
成年男子每年需服役三十到四十天。
人头税是每个家庭的成年男女,每年得给朝廷交纳一定的粮食、布匹或银钱。
大概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税种。
而且。
有些州、郡、县的官员,还巧立名目,变相地二次收税。
苛捐杂税层出不穷。
王轨未作迟疑。
把税制以及当下税收乱象说了个明明白白。
“你再说说,承担这些徭役、赋税的主体是谁?”
“回陛下,是自耕农,佃户。”
王轨说完,不着痕迹地瞟了小皇帝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