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澜城将嘴里的馒头扯出来,丢到一旁的垃圾桶里。这个时候倒是一副不受嗟来之食的清高样。

念笙秒变刻薄:“真讽刺。十年前,你我在这里相遇,你是施恩者,我是乞丐。而今天,你我身份地位颠倒过来了。顾澜城,曾经的你藐视我,如今的我是不是也该藐视你?”

顾澜城愤怒:“我不是乞丐。”

念笙望着他那身粗糙发皱的西服,西服上还有许多尘灰,她忍不住笑起来:“确实,你连乞丐都不如。起码当年我做乞丐时,我穿得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哪像你,穿着那么邋遢。”

顾澜城不屑一顾道:“我的衣服价格不菲,你见过穿大牌衣服的乞丐?”

念笙嫌弃道:“粗布麻衣,这料子放在古代,都是官宦人家主子死了穿的寿衣。”

顾澜城脑袋轰一声炸开,从来没有那一刻比现在丢脸。

这衣服是乔馨给他制作的,是前几年的作品,那时候她喜欢创新,大概是喜欢这样带点粗糙质感的布料,却没有认真考究这种布料的起源,竟然没想到被念笙抓到篓子笑得体无完肤。

念笙的专业素养,毋庸置疑在乔馨之上。

顾澜城震惊于念笙学业的飞跃进步,他由衷的赞叹道:“真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倒是进步神速。”

念笙却继续含沙射影的讽刺道:“你来我们初相遇的地方,不会是对我这位前妻念念不忘吧?”

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然后选了个很好的角度,将她和顾澜城框进去,咔嚓拍了一张合影。

顾澜城冷嘲热讽:“不怕你的新欢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