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卷宗(1 / 1)

逐道长生 李独霜 698 字 2个月前

次日一早,李独霜就身着崭新的从五品绯色官袍到大理寺应卯。作为新任的大理寺少卿,自然一路上收获了无数或明或暗的关注,不过他均是视若无睹,径直穿过喧嚣,踏入属于自己的官房。

方一坐定,大理寺丞谷默就抱着一叠厚厚的文书弯腰走了进来,似乎早已候在一旁。

他走上前,轻轻地将数尺厚的文书放到桌上一角,小心规整一番后再以袖子拂拭最上层卷宗表面并不存在的灰尘,做完这一切后,轻声禀告:

“李大人,颜大人特意吩咐,将旬月内积压的各地州府的疑难案件的卷宗让你过目一下,以便能尽快熟悉我大理寺的章程。”

传达完上司的要求后,看着李独霜率先拿起一份卷宗看了起来,谷默左右看了看,探身过来,低声提醒道:

“大人,这些卷宗上面都已有颜大人的签署,按章程,除开大案要案以外,也可算是定案,您作为少卿,可不用副署,看看便是。”

埋首阅览中的李独霜抬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旋即又低头仔细阅览,口中却说道:

“谷大人提醒的是,本官已知晓。”

谷默躬起的身子一僵,随即赶紧起身,黯然地点头称是,一直退到门槛方才转身,就在跨步离去之时,耳边传来李独霜轻飘飘的一句话:

“谷大人的好意本官心领,逢迎拍马虽好,但不是长久之道,往后须多多用心实务才是。”

谷默连忙称是,随即将门虚掩,方才离去。在路上,他仔细咂摸了一番,这句话虽是否定,但存有期许,代表李独霜愿意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这就说明自己虽然拍马屁没拍对,但起码自己的好意被李大人看到了,接下来只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即可。一念至此,谷默恢复了信心,昂首往自己与其他几位大理寺丞共同办公的官房走去。

大理寺有总览一切的大理卿一人,有辅佐大理卿,亦可干涉大理寺所有事项的少卿一人,专司署理全国各地州府的疑难案件与审判在京徙刑以上案件的大理寺正二人,以及各自负责“三案四司”的大理寺丞七人,再加上两名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书管理方面的主簿,这就构成了大理寺的决策阶层。往下就是录事、府官、狱丞、狱史等中层官员,这部分专门与在京其他衙门还有地方州府接洽和业务往来,也是具体事务的职司官员,典型的位低权重。再往下就是隶属于大理寺自身武装力量的掌固、问事、司直以及评事等基层官员。

由于朝廷规定,凡在京“四寺六监”的七品以上,五品以下的大宋中层官员须通过吏部下属的“遴官院”任命和调遣,而这个部门往往掌握在俗称为“天官”的吏部尚书手中。由于层级相差太大,因此门路极窄,稀缺性极高,大多数在京的官员都无法走通门路,只能在各自的部门苦熬。大理寺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大理寺阖寺上下都必须仰赖大理卿与少卿的管束。否者一旦被上位者记恨,轻则罚俸禄,重则苦熬三十年不得寸进。

这可不是开玩笑,李独霜听说将作监就有一位大匠因得罪了多年前的一位少监,被摁在从八品的“左校署”上足足有四十年,这样的例子在“四寺六监”比比皆是。

这么一说,明经科出身的谷默如此热衷于逢迎拍马倒也可以理解。

李独霜摇了摇头,抛却杂念,低头仔细阅览手中的卷宗。

第一份卷宗内容如下:

雍熙六年,五月初六,漳州州府上报一起“谋逆案”,有一名屡试不第的秀才作了一首反诗,煽动了乡里数百人谋反,被当地县尉围剿抓获,但当地的通判经过研读其诗作之后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里面并没有如县尉所说“讥谤皇帝、自任天命”之意,怀疑县尉杀良冒功。当地的县尉自然不干了,颇有后台的他找上了知州,使得知州与通判意见对立,一番推诿扯皮之下,就推送到了大理寺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