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1 / 1)

“邹哥你说得对,我可能确实不适合你说的这个圈子。”

温立秋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邹拯这人,连他已经和公司解约了都不知道,可见对他有多不上心了,甚至,他自己在公司里也混得一般。

温立秋感叹了一声,自己在邹拯手底下当艺人的时候,总觉得邹拯厉害得不行了,没了他,自己什么工作都做不了。

但是现在回头看,邹拯可真什么也不是。

本人业务能力不行,就一天到晚想着搞些歪门邪道,现在竟然连自己手下的艺人解约了,都没有人通知他。

可见他在公司里的地位,也没有人把他当回事。

“国色天香”这个娱乐公司,他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它这么不靠谱呢?

温立秋挂了电话之后,继续收拾东西。

反正旧公司的一切,都已经和他没有关系了,靠谱还是不靠谱,都不重要。

于常的效率很高,第二天就和温立秋签了合同。

这一次的合同只签两年,光时限就已经让温立秋放松了一大半,然后是如需提前解约的,解约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则的,不超过损失的30%。

其实就签两年,真不想干了,不提前解约,这个合约时间也会很快就过去。

这个合同对于常这一方来说,其实是不占便宜,再加上合同里的一些条款,给予温立秋的自主度都非常高,公司方面拿捏不到他。

“别一脸不好意思的表情,演员和公司本来就是合作的双方,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不过就是你们现在见多了大公司和小艺人的模式,你想我们公司的规模,再想想,我能带给你的资源,就是些网剧、网大,这种情况下,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乙方’了?”

最后还是于常都替人看不下去了,他一个可以站在“资本”一方的,反过来还要开解人。

不过有一点没说,于常是打从心底里没指望着温立秋能挣大钱,既然都没奔着钱去,肯定是怎么轻松愉快怎么来了。

于常说自己没资源,不过带着温立秋进组的速度却是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