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先是将文件进行分类,按照轻重缓急四个类别,其中重大和紧急的优先处理。
虽然文件很多但是李安却看得特别地认真和仔细,每一条批复都是经过再三地斟酌。
李安非常清楚,自己的每一条批示都会被执行人进行解读,任何一个有歧义的地方,都有可能带来执行上的偏差。
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小小歧义,解读上的偏差导致的后果就截然不同。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那就是经常可以在公文里看到,“应”这个字。
如:比如某个规定上写着“某某工作和某某问题应按照XXX条例执行。”
对于这个“应”字,每个人解读的意思都有所不同。
很多人认为“应”是应该的意思,也就是说可以这么做,也可以允许出现特例,可以不按照这个执行。
这就造成了工作的时候随意性非常大,也给一些人钻空子的机会。
这就是每个人的解读上的偏差,后来国家就专门出台了文件,对这些存在歧义的“字”进行解读,其中“应”这个字就被定义为必须的意思。
不过这份解读字面含义的文件出台得很晚,所以李安现在批示的时候,尽可能不出现,“应”“可”这样模棱两可的字。
只要能给出定论的批示都会写上“务必”“必须”“禁止”这样没有歧义的词语。
公文非常多,徐恺仔细地看完手里方案的时候,李安还趴在案头批示文件。
徐恺很自认的过去帮着李安整理起文件来。
徐恺会将所有的文件先看一遍,会把重要的部分用铅笔画下来,再交给李安的手里,如此一来李安的工作量大减。
虽然之前他们两个并没有一起工作过,但是现在配合起来却非常地默契。
到了下午四点多钟,邱雅婷过来找李安,然后也加入到了处理公文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