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逆袭之路,充满了动荡与不安,一路行来,感觉自己混得简直像条丧家之犬。不过话又说回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其实本来就没有家。
我被狮子女抛弃的时候,狮子女说:车维,你信不信,要是没有我,你早就被饿死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有吭声。
在狮子女之后,应该说,是我师弟接住了我,虽然我最终并没有和他合作,可他让我和他一起开律师所,还要让我做律师所的主任。先不说这件事我是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单单说他当时的这个态度,在狮子女和老徐想要拿捏我的时候,被我拿出来一讲,至少可以让我在那两个人跟前不倒台。
因为师弟的原因,我又认识了师兄,最后和师兄合作的那一年,也算是师兄把我从准备看我笑话的人手里接了过来。
说起来,他们都是我人生中的贵人,尽管到最后,我又被他们依次抛弃(师弟没有抛弃过我,因为我始终没有和他合作过)。
我被师兄抛弃之前,师弟已经在律师群里找到了新的合伙人,他们的新所也已经开张了。从那个时间点开始,我觉得师弟那边应该不再需要我了。我被师兄抛弃之后,就只能自己面对被抛弃之后的动荡。
阿英在我之前已经与律师所的其他人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我被师兄抛弃后,听阿英的建议,跟律师所的主任谈了一下,最终租下了律师所的一个卡位,倒也能够hold住律师所的办公成本。
曾经有一个我和阿英共同的客户来找我们咨询了一个问题。大家顺便聊了会儿天,阿英什么都跟人说,那个客户于是也知道了我被师兄抛弃的这件事。
不过话说回来,有些人是真的情商高。那个人和我们聊过后,得知我姓车,于是说:你的那个姓,是不是车到山前必有路的车?
我和阿英两个人说:就是的。
那个人走后,阿英对我说:听到了没,小维维,车到山前必有路,你不要害怕,你肯定会有自己的出路的。
师兄当初抛弃我的时候,大约心里想的是:终于去掉了一个累赘(这句话是我自己猜的)。谁知道,我们分开后,两个人的状况竟然发生了逆转。
原来我和师兄合作的时候,两个人无论谁挣了钱都要给对方分一半。因为我比较菜,师兄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的合作是我占了他的便宜。
两个人分开后,师兄应该想着终于没人能占到他的便宜了。谁知道,我们分开的前三个月,我接了几个案子,一下子就赚到了十万元。师兄那三个月没有开张,但是他心态好,就那么一脸淡定地在他办公室坐了三个月。
因为是师兄提出的不再合作,我赚的那十万元也不用和师兄分,这件事让我觉得很开心。
我前夫有个亲戚,家里出了点状况,我于是跑去外地出了个差,虽然原先讲好的律师费被那个亲戚砍下去了很多,可是最后到底也赚了几万块钱。
当年我爸和我妈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家后院的墙还没有做。我问我妈,如果做院墙,我需要给他们预备多少钱。我妈说:少的话也有四万。
我从那个亲戚家回到我家,正好二小姐也在家。我把我刚赚的三万元连同亲戚给我报销的几千块差旅费一起给了我爸。想着加上我过年时给他的七千块,刚好够四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