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五 宅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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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五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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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下午还要继续游览,午饭时王石头只是带他们找了家路边馆子随便凑合了一顿——当然在史可法他们眼里已经是不错的酒楼了。不过到了晚上时,忙完公事的王璞又已经在琼州府最好的酒楼订下了一桌,专为老同学接风。

想想看这也是题中应有之意——作为琼州府这边的地主,老同学过来他王介山必然是要做东请客的,先前登6时那场接风宴乃是公务,以他们的关系肯定还应该有一场私宴。更不用说史可法帮忙把他的家人带过来,就算是致谢也少不了单请这一顿。

果然到了一见面时王璞就连声道歉,说今日本该专陪老友一天的,只是临时被一堆琐事缠住不得脱身,只能待晚间事了再过来。[]迷失在一六二九495

史可法这边自是连道不妨,几人相携入席。这种正式场合要讲究规矩,什么跟班儿书童都不能上桌了,乖乖和车夫到隔壁桌吃去。史可法身边那位幕僚师爷倒是有资格,不过仅仅三人却也不能成席,所以王璞又请来了张陵和周晟两位同僚作陪,好歹凑成一桌。

若是按照大明本土文贵武贱的规矩,文官请客多半是不会邀请武人的,更不用说最为明朝大臣所痛恨的锦衣卫。不过在海南岛上,他们这几个都算是对大明忠贞不二的典型了——王璞没邀请现在已经成为他上司的程叶高,以及地位已经差不多要和他平行的严文昌,因为他觉得那两位虽然还披着大明的官袍,但其实应该算是短『毛』的人了。

既然号称琼州府最好的酒楼,菜『色』当然不会差。当天的主菜是一整只大海蟹,光一条蟹腿就足有孩子胳膊那么长。蒸熟了被盛在大银盘子里,用两个人才抬上楼来,张牙舞爪往众人面前这么一放,别说一直在北方的史可法和幕僚师爷两人被吓一跳,就连常住广州,对于海鲜并不陌生的周晟也有点疑『惑』:

“这东西能吃吗?”

能不能吃当场就得以验证——酒楼有专门的服务人员带了工具上来,在把整只海蟹给客人“验明正身”以后,他们当面就将那只螃蟹剔肉挖黄,放到银碗中,拌上姜丝老醋供客人享用。

史可法起初还有点疑『惑』——他是河南开封人,做了官儿以后先是在西安,后是在京城,这辈子都没靠近过海边。以前虽然吃过螃蟹,却从没见过这么大只的。那些服务人员动作熟练,用工具把蟹肉蟹黄掏干净以后剩下的壳子居然还是能摆成一整只螃蟹模样,品相整齐的摆在餐桌旁边,看起来依旧很是威猛。

不过那蟹肉雪白晶莹,蟹黄赤红如火,看起来倒是极其诱人,旁边又有张陵王璞等吃过的人介绍说此乃美食,于是史可法还是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眯上眼睛含了半天,方才摇头晃脑道:

“果然美味……”

之后便是大快朵颐,史可法在山庄里这段时间也吃过不少海产品了,不过山庄的餐厅里头再怎么精细毕竟只是大锅菜,跟外头酒楼拿来待客的招牌名菜不能比——当然价钱也不能比。饭后史可法悄悄找到自己的跟班儿,让他向王石头打听了一下这桌海鲜宴的价钱,果然比一般酒楼的宴席贵了不少。以大明本土的物价水平,通常一桌酒席差不多就是一两银子,档次高的还有二两两,达到八两标准那就是顶级豪门宴了,但王璞这一顿随随便便就吃掉二十多元,折合十多两白银呢。

不过王璞现在也不是在乎那点钱的人了,史可法见他饭后丢给侍者的账就直接是一个银元,这让他颇为感慨——听说王介山当初读书时可是不折不扣的穷人,每天煮一锅粥都要分成三顿吃。

即使在考上了举人,进士之后,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得到实缺,本人又不肯去钻营,就也还是两袖清风。幸亏大明朝有这么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某人只要中举之后就会有人主动带着田地房产过来投献,要求充作他的仆役,目的是为了借助这位举人老爷的身份规避明帝国那足以令人倾家『荡』产的赋税与徭役。

对于这种投献过来的人,新鲜出炉的举人老爷并不能真正将其视之为奴才——搞不好人家的财势还要大些。不过可以接受那些财产上的馈赠,以此解决经济上困难,也算是互利互惠了。当然如果这位举人老爷尚未成婚,那么有钱人家往往就会以其它方式拉关系——例如招女婿……

王璞当初也是受惠于此,从投献人那里取得一些资财养活家人,但他本人带个书童在外头奔波候缺还是很艰苦的,那时候自己条件比较好,还经常接济于他。没想到今天却也能出手如此大方了。

只是联想起先前王石头所说,这琼州府初次为短『毛』所破时王介山的举动……才短短两三年工夫,就能让一个甘心为大明死节的忠臣主动把家人统统接到这里接受短『毛』的统治;让一个清廉如水,从不妄取一文的名士也能够在这种高档酒楼请客吃饭,并随手扔出半两银子作为账……这琼州府的风气还真是容易影响人啊。

只是在史可法心中,却始终有一种很不对劲的感觉,白天看到那条水泥路,听石头得意介绍自家马车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有点感觉。等到一行人饭后闲聊时,高坐于楼台之上,看着全城那如同满天繁星般的点点灯光,连街道上都用油灯高高挂起照亮,这种感觉就愈的明显。

思虑良久,终于找到这种不和谐感来自何处,史可法禁不住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