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林轩就看见她们手挽着手走出休息室。
握草,这么快就搞定了,这是下了降头吧。
林轩对此很好奇,问道:“花姐,你怎么跟导演谈的?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王金花语气平淡,仿佛做了件稀松平常的事:
“能怎么谈,割肉让利呗。我答应帮荣兴达旗下的艺人安排几个角色。另外,如果荣兴达有戏要找你拍,你必须得去,还得打折。”
“啊,这不是把我给卖了嘛。万一她们要求很过分怎么办。”
对于林轩的担心,王金花表示你想太多了。
“如果你未来没有红,那估计过几年李少红就忘了你是谁了,怎么可能叫你去拍戏。如果你红了,他们做事肯定会有分寸,不会惹你不高兴的。”
林轩回忆着后世听到的八卦,有点质疑:“就这么简单?”
王金花给他解释:
“演艺圈的确很复杂,演员,导演,制片方,投资方,各方利益掺杂其中,但有时候也很简单,只要把一切问题都看作经济问题,很多难题都能迎刃而解。”
林轩恍然大悟,对这句话更是深表赞同:“一切问题都是经济问题,花姐看得真透彻。”
“别拍马屁了,合同看好没啊。”
陈虹找的律师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头顶的发量有些稀疏,一看就很强,也很负责。
律师把合同翻看了好几遍,把其中责任模糊或者有疑问的地方全都指出来。
等修改后确认无误,王金花让人将新合同打印出来。
看来今天林轩不签字,她是不准备离开了。
林轩也不傻,再一再二不能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