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闻钟身边跟着一个脸上长满雀斑的瘦小子,瘦小子比他矮挺多,两人都是寸头,方闻钟穿着一件陈旧的皮衣,路过马路边的衣橱时,停下来看了一眼。
他摸了把自己的头,脸颊看起来很显凶相,身材鼓鼓囊囊,还真有点不像个好人。
他嘿嘿大大笑咧了嘴,踩了踩早已不太合脚的鞋子,一双黄靴子。
“哥,哥,你这个样子帅得很,一看就能吸引无数靓女,别照镜子了,再给我说说咱弟呗。”
路过的人,看着这两个都会愣一下,然后不动声色地转移目光,离他们稍微远一点儿。
瘦子的牛仔裤比方闻钟的还旧,大腿面上像是布满了陈年污垢,看起来黏黏糊糊的,他拉了一把方闻钟。
方闻钟翻白眼,“那是我弟,和你有个屁关系!”
今天出狱,他没回家,反而第一时间准备去萧疏的学校,看看他。
路上他跟瘦小子,也就是路小远,说了一大堆关于萧疏的好话,什么他学习多好,他们以前关系多好,都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他吃什么萧疏吃什么,萧疏还救过他的命!
虽然萧疏给他好好补习了,但奈何他没那个学习的料,只能越来越混,不像萧疏,他上的学校可是全国最好的几所之一,也是他们省城最出名的一所学校!
路小远:“跟你关系好这几年还没看过你啊?”他单纯地发问。
他和方闻钟认识的时间有两年了,在里面,方闻钟其实提萧疏不多,今天出来,可能他太兴奋了吧,或者还有点紧张激动,一路说个不停,全是关于萧疏的。
路小远听着听着,以为萧疏就是个和他差不多,只不过学习很好的书呆子。
方闻钟叫弟,他也就斗胆跟着叫个弟,他说的好兄弟,那必然也不会对他们态度差,说不定还能让萧疏带他们逛逛大学校园呢。
路小远连高中都没上过。
省城这三年变化很大,他们走在路上忍不住好奇地左右张望。
方闻钟说:“他要读书嘛,还要赚钱,”哎,也不知道萧疏他爸怎么样了,留给萧疏一堆债务,他不在了,萧疏不会还被欺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