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烈格尔的手臂线条也是清晰分明的,没有一丝无用的赘肉。他是草原最厉害的勇士,自然也有着远胜一般人的强健体魄。
或许用“美”来形容这样充满力量的躯体并不合适,但它就像能工巧匠精心雕琢出来的至高之作,至少林昭昭无法从男人这具身体上挑出一点瑕疵来。
林昭昭用指尖扣出一些药膏,在手背上捂热晕开,再仔细地涂抹在旭烈格尔的伤处。
“这药膏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不比你们大巫的伤药差。”林昭昭说,“只要涂了这药等伤好了肯定不会留疤。”
男人一动不动坐着,紧攥着木雕扶手没有吭声。
旭烈格尔的伤说重不重,说轻不轻,虽然有的地方都已经结痂了,但不小心就会裂开,有小股的鲜血贴着古铜色的肌肤流下。
这一幕看得林昭昭也跟着一起揪心。
“你也太不小心了,怎么能将自己弄成这样!”他埋怨。
然而瞧见男人小臂上都暴起一条条青筋,林昭昭声音又放软了,心疼地问:“是不是很疼啊?”
“不疼。”说完,旭烈格尔又深深吸了口气。
被野兽袭击对于草原上的男人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
这些小伤于旭烈格尔而言确实不痛不痒,反正总会慢慢愈合。只要闷头睡上一觉,明天该干什么接着干什么。
“嘴硬!不疼你手上捏这么紧。”
旭烈格尔喉头滚动,无法出言为自己辩驳。
他当然不是疼成这样的,而是硬生生忍成这样的。
紧攥着手也只是为了克制住自己的冲动。旭烈格尔有苦说不出,他真怕自己一松了手就将林昭昭身上那件晃得他心痒痒的里衣给扒了个干净。
“差不多了吧。”他哑着声说。
“这才抹了两处。”林昭昭也是闷着头,完全没注意到男人危险火热的眼神,“你且忍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