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在西城边上的一个胡同里。
这附近的平房都是早年间王爷府改的,即使被分割成很多个小院子,每个院子都能有几十平米,大的甚至能达到二三百平。
当然,经过之前的岁月,很多都盖上了违建房,被政府分给老百姓住,变成了大杂院。
但有些是私房,属于自己的,保留的还不错。
案发现场这个院子就是私房。
不大,只有三十平米左右,两间房。
因为在大杂院的最里面,两间房并排,前面有一块空地。
又因为是私房,房东就用围墙给拦了起来,形成一个独门独院。
两间房加在一起二十平米左右,院子十平米。
院门后面放了一个灶台,中间摆着一个婴儿手推车。
这种手推车过去几乎每家都有,竹子做的,半米多高。
中间放上竹板可以将婴儿放在里面推着,竹板拿开,放上小板凳,可以推大一些的孩子上街。
很实用,就是没有后世的舒服。
除此外还有一些杂物,晾衣绳上晾着小孩子的尿介子。
房间门是打开的,刑警们在门口站了一会,愣是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脚。
苏小小戴着口罩,一股扑鼻的恶臭传来,她往后退了退。
办了几个案子了,这是第一次闻见比较浓重的尸臭味。
适应了一下,觉得好点,但鼻子里的味道依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