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加勒比海》,相信大家都看过,
头戴小三角,驾驶一条快船,在海上威风凛凛,横冲直撞,谁都不放在眼中,军官也照杀不误,
眼中看到的只有钱财,杀人如麻,那就是海盗。
海盗,顾名思义,是指在海上与沿海抢劫商船与城镇的强盗,和陆地上活动的土匪性质一样,
这是一门相当古老的行当,自有船只航行以来,就有海盗的存在。
海盗其实早已有之,只要是滨海地区,到了贫富两极分化的时候自然会有抢夺事件发生。
东汉末年,海盗已经开始出现,
例如,汉安帝永初年间的张伯路、顺帝阳嘉初年的海盗曾旌、灵帝时期的杭州胡玉、献帝时期的长江口薛州等。
宋元时期,海盗活动越来越频繁。
等到明朝,势力强大的海盗开始出现,如最早的海盗就是广东的李夫人。
大明朝的海盗势力是非常强大的,这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非常少见。
明代的海盗往往是海盗加走私商人的双重身份,之所以这样全是因为朱元璋的“禁海政策”。
所以,明代的海盗与其他朝代最大的不同是:
明代海盗经商意识非常强,相对其他朝代只知道抢的海盗更有资金实力,因此,他们的战船就比较多,其先进程度甚至强于明朝政府军。
朱元璋联合方国珍剿杀张士诚之后,又在洪武三年(1371年)收编了方国珍的队伍,方国珍做了朱元璋的臣子,后来病死在了南京。
然而,方国珍占据的浙江东部三郡,温州、台州、宁波在方国珍统治下已经十数载。
当地百姓对方国珍也极为尊敬,因为朱元璋实施禁海政策,剥夺了当地人民出海为生的条件,人民生活大不如前,对朱元璋的统治是非常的反感,纷纷加入海盗队伍。
于是第一次海盗走私浪潮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