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娄母笑着回应朱平,接着提高音量朝楼上喊道:“晓娥,拿支笔和一张纸下来。”
不久,娄小娥拿着一支钢笔和一张纸走下来。
朱平先对娄晓娥笑了笑,随后接过她递来的纸和笔,走到旁边桌子前,开始写收条。
朱平当兵时专门练过字。第一次在非洲执行任务时,他杀了很多人,患上战争综合症。当时条件艰苦,他只能通过练字自我治疗。
所以,他的字已形成独特风格。
娄母看着手中收条,又望了望朱平离去的背影,喃喃自语:“这字比你父亲的还好看几分。”
娄小娥难以置信,她父亲曾跟随大书法家学习,连学校老师都不敢说自己字比父亲好,一个做小买卖的人的字,怎么可能比父亲还好?
娄小娥毕业于女校,能分辨字的好坏。她从母亲手中接过字条,仔细看起来。
短短三十几个字,却让她看得入迷。
只见那一笔一划,像翩翩起舞的蝴蝶轻盈落在白纸上。每个字都如精美的艺术品,散发独特魅力。它们有的端庄秀丽,有的洒脱奔放,有的刚劲有力,有的婉约柔美。字与字相互呼应、和谐共生,构成优美华章。细细品味,墨香仿佛从字间溢出,让人沉浸其中,感受文字的神韵与美妙。文字之美,如诗如画,令人陶醉。
娄小娥没想到,一张简单的收条,被朱平写出字帖的感觉。
母子俩欣赏字的时候,朱平已坐上人力三轮车,朝鸽子市场驶去。他完全不知,娄晓娥已被他的收条迷住。
三轮车一般不出城,剩下的路朱平只能步行。
这次,朱平没拿米面粮油,只戴了两块石英表。
那个黄三不是很厉害吗?他要去逗逗对方。
朱平到鸽子市场后,径直朝一个年轻小伙子走去。这小伙子是之前被他揍过的十几人之一。
看到朱平走来,小伙子连连后退。当时十几人都被朱平打倒,现在自己一人绝不是对手。
“你想干什么?”小伙子惊恐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