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书院里的程氏子弟看到她都要绕道走,如今也有几个愿意和她说话了。
一旦消除了成见去和程卿相处,真的没多少人会讨厌她。
不管什么话题,她都能接上话茬。
见识观点都新颖有趣,完全不是只知道埋头苦读的书呆子!
“程卿,放假一起玩呀!”
“程卿,你来替我看看这题……”
“程卿——”
她在书院的人气慢慢变高了。
不上课时,总有人主动往程卿身边凑。
哪怕是只和程卿说过一回话的,只要做过自我介绍,程卿下回肯定能叫正确对方的名字。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不就是看这些细节么,别人能感觉到程卿的重视,又怎会讨厌她!
外貌的惊艳是一时的,性格才会在长久相处中令人感到舒服。
崔胖子都有点小醋,“你这也太厉害了,没了俞三作梗,谁也拦不住你在书院广交朋友啊!”
崔胖子的朋友也不少,但有一大半是因为他出手大方,若没有银子打底,围在他身边的朋友瞬间能跑大半,崔胖子也心里有数。
可程卿不一样啊!
程卿这个穷鬼,是拿不出银子大肆请客的,能讨人喜欢全凭个人本事。
程卿随手拍拍崔胖子肩膀:
“多个朋友多条路,我是很愿意交朋友的,人际关系好,自己过得也舒服。不过他们都是后来的,都比不上咱俩关系亲近!”